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
一、社保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养老保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98号建议的答复》规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费率降至20%;单位费率为20%,2015年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降至19%,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以杭州市为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4%,个人承担8%,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3%,个人承担7%.
(二)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2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生育保险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五)工伤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第2条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二、跨省转移社保流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以上知识就是社金管家对“社保跨省转移新规和转移的程序”问题进行的解答,社保关系的转移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要进行跨省社保转移的,更好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如果您还是不清楚怎么办理社保转移,也可以将社保交给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节约人力和成本,将精力放在公司主要业务和公司竞争力上,集中发展企业,而不是将精力浪费在一些不必要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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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视同工龄退休计算方法是什么
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1%;
(二)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在1.2%至1.4%之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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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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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9(1)劳动合同中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而拒不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教育企业行政领导,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裁定企业行政负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义务。 (2)劳动合同中未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指明劳动合同的不完善之处、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及由此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裁定企业应在一定期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补交养老费和滞纳金。 (3)企业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