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5:33 417 人看过

(一)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欺诈行为时的三倍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构成要件有三:

1、一方为经营者、一方为消费者。

2、消费者以消费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3、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二)房地产销售企业对房屋购买人承担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8、

9、14条的规定,在七种情形下,商品房的购买者有权主张已付房款双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需要意三点:

1、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受到欺诈的,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2、该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屋的出卖人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不适用。

3、该惩罚性赔偿的双倍,不是合同标的额的双倍,而是已付房款的双倍,这是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不同之处。

(三)生产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十倍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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