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审与重审的一次原则及例外情形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24:12 119 人看过

1.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1.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1.3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

2.1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指令再审一次限制;可以再次指令再审。

2.2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3.1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须依法改判;

3.2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因原判决认识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而不能再次发回重审。

3.3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须发回重审的,法律没有规定重审又违反法定程序的上诉审理后不能再次发回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上诉还是原来的法官审理
    发回重审,是发回原来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的法官是需要回避的。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一、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
    2023-04-05
    350人看过
  • 不予再审的情形
    一、不予再审的情形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裁定不予上诉的情形在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以外就是不可以上诉的裁定,列举如下:不予受理的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
    2023-03-09
    319人看过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审批原则、审批程序
    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可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也可采取公司制组织一、审批原则:(一)必备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l.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2.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l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必备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3.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本款所称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5
    2023-06-06
    276人看过
  • 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
    2023-06-11
    313人看过
  • 刑事再审多次申请的相关规定
    刑事再审程序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出现错误时的专门纠错制度。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刑事再审可不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刑事案件再审可以中止执行。法律依据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
    2023-07-07
    105人看过
  •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以及例外法律规定的情形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主要包括主体、内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效力几个方面,合同的签订要求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合同相对性例外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是针对保全、分包、预告登记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等。一、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主体的相对性,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2.内容的相对性,即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均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不负担合同上的义务。3.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4.效力判断的相对性,在认定某一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时,应当基于该合同本身提供的事实作出判断,而不受其前后合同的
    2023-06-04
    87人看过
  • 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司法审判原则及标准
    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未构成事实婚姻关系。非法同居是重婚罪吗非法同居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如果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9
    72人看过
  • 关于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
    合同审查的基本原则是:1、合同主体适格原则。即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2、合同内容及形式合法有效原则。即合同内容及形式应当不违反法规定;3、公平且平等原则;4、具体明确原则。一、租房合同怎么样才有法律效果租房合同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果:(1)合同主体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租人应该为房屋的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2)合同的签订是出于双方自愿签订的,是平等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3)房屋为法律规定可以合法出租的,如果房屋未依法取得房产证明或属于违法建筑的,不能进行出租。(4)租房合同的内容要合法,签订的合同内容应该符合法律法规,不能违反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5)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二、员工合同怎么才能生效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
    2023-02-12
    377人看过
  • 申请在先原则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商品在博览会上展出时,展出者拥有指定商品所有商标的优先注册权。博览会,是指政府、地方公共团体、或政府之外的人经政府指定举办的国内博览会或由上述主体及国际组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举办的国际博览会,在博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之商标,应当允许自展出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展出者可以以该商品为指定商品申请商标注册,即拥有申请商标注册之优先权。该商标注册申请被视为展出日提出的,展出日可定为展品进馆日。使用本条规定的条件:(1)必须以在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为指定商品不得为类似的商品。(2)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与商品使用相同,不得为类似商标。(3)欲使在博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使用的商标取得临时保护的人,必须在商标注册的同时向商标局提出书面请求。而且,自商标注册申请日起一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证明,证明申请注册的商标及用商标和商品为展览会上展销的商标和商品。商标注册分案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指定商品为两种以上
    2023-04-27
    322人看过
  • 股权执行的原则及例外
    股权执行的原则是与股权自身的特点紧密联系的,在法院执行股权时,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第一,应查明被执行人所享有的股权性质,对于其拥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不能执行。第二,在执行被执行人股权时,不得减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执行股权的上述原则会不会有例外情况呢﹖笔者认为,在两种情形之下应当不适用上述原则:第一种情形是投资者(公司作为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此款的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其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这类被执行人将超过其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资产投入其他企业而使自身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确认该投资行为无效,由有限责任公司以被执行人投资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种情形是被执行人(公司作为股东)以投资来逃避债务,就是以投资这
    2023-03-24
    405人看过
  • 两审终审的例外情形有哪些,详细解析。
    两审终审的例外情形有四种,具体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法院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法院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形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2023-07-06
    329人看过
  • 延期审理的情形及每种情形和审限的关系是什么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2、检察人员发现提取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回避的延期计入审限。)4、给辩护人时间准备辩护的;(自案件宣布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入审限。)第一,因拒绝辩护等原因,而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第二,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第三,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果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
    2023-04-10
    257人看过
  • 如何赢得再审及相关规定
    1、再审案件如何胜诉再审案件时,法院通常只有在有新的证据法时才会同意再审。只要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错误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审案件有可能胜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五)审理本案所需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六)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七)审判机构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法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人不能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行事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十)无传票缺席判决;(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过法定期限的(十三)法官在审理本案时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行为。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
    2023-05-07
    314人看过
  • 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的涵义及其例外规定
    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也就是说,如果一件申请包括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只有在所有这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之间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使之相互关联的情况下才被允许。这是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这里有句话比较重要----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使之相互关联.也就是说几个技术特征必须都包含同一个关键点例如:权利要求1:一种灯丝A。权利要求2:一种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B。权利要求3:一种探照灯,装有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B和旋转装置C。该三项权利要求具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灯丝A,因此它们之间有单一性。
    2023-04-23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属于二审终审的例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 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9
      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下列案件,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至第(十三)项事由提起再审的;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第8-13项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但这句话不能反推为第1-第7项就必须提审。在该通知第28条中同样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下列案件,可以指
    •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再审第一次再审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3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
    •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有哪些?两审终审制的例外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结束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一审原告可以上诉再次重审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7
      原告再行上诉的话,二审根据案件情况,可能会作出发回重审、指定其他法院受理、指令原审法院受理的裁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时,裁定书上应该会写明原因。看清楚了,也许是你起诉的证据或者诉讼请求根本上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