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机构不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13:09 311 人看过

一、调解机构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一)公民与公民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二)公民与法人

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三)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四)其他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二、调解机构不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

(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三、调解的作用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二是行政调解,是指在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三是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根据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进行工作。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的鉴定范围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
    2023-06-13
    272人看过
  • 怎么理解登记机构不能超出登记职责范围
    登记机构不得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范围及相应的程序,各类不动产行政登记机构都必须遵循相应的行政登记法规。如果发生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行为,就是无效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如某地的房产行政登记机构在房产行政登记中向当事人收取土地收益金,该行为显然超出了房产登记的职责范围,当事人有权拒绝该行为。如果行政登记机构坚持这一做法,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该收费行为。外资登记机构职责人员分工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分局的机构职责工作职责:办理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地位,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工作人员职责杨X平局分管领导、三级企业注册官林世X分局局长、四级企业注册官唐自X分局副局长、五级企业注册官黄凯X副主任科员刘剑X明四级
    2023-08-10
    129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受理有什么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相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但职务类犯罪、自诉案件、军人犯罪类案件除外。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2023-06-13
    469人看过
  • 劳动调解怎么调解,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
    一、劳动调解怎么调解劳动调解的调解步骤如下: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二、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如下:1.劳动合同争议:
    2023-04-28
    220人看过
  • 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是
    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是什么?1、婚姻家庭纠纷。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夫妻不和,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家庭成员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家庭暴力所引起的纠纷。2、生产经营性纠纷。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纷。包括生产经营及生产资料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纠纷。3、财产性纠纷。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有权纠纷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指对物的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4、侵权性纠纷。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如情节轻微的损害他人财务。另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
    2023-04-27
    209人看过
  • 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理范围
    一、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理范围根据启动主体的不同,法律对调解案件启动再审的事由也有不同的规定,相应地再审审理范围也应当存在区别。在法院内部审理过程中存在立审分离的机制,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审理分属不同的庭室或合议庭。立案环节主要审查当事人、案外人的申请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调解书是否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再审立案审查应当是实质审查,只有经审查属实存在违法事由的调解案件才能够立案再审。但是,由于立案环节不会完全按照普通审理程序的要求,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的机会,使其不可能、也无权直接做出确定调解书违法而予以撤销的裁决。在实践中,立案裁定一般只是表述予以立案再审并终止调解书的执行,避免直接对调解书的错误与否做出评判。这就产生了再审审理中应否审理启动事由是否成立的问题,因为区别于对裁决的再审,裁决是法院依据审理查证的事实予以
    2024-03-28
    345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规定范围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规定范围是什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相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但职务类犯罪、自诉案件、军人犯罪类案件除外。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
    2023-06-04
    304人看过
  • 暴力抗法维权机构受理范围有哪些
    司机涉嫌非法运营暴力抗法近日,网上一段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多名身穿制服的人将一辆大巴车围住,随后砸碎大巴玻璃。从该执法部门处获悉,此事发生于2月24日,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公路新桥出口附近,大巴涉嫌非法运营,司机暴力抗法。视频中显示,多名身穿制服的人将一辆载满乘客的大巴车围住,随后有人拿东西将该大巴车的靠近司机的侧面玻璃砸碎。此过程中,大巴司机将车倒退,多名人员又开始砸前档风玻璃,在视频的最后,执法车横在大巴车的前面。经核实,该执法车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市交通运输局所有。视频所记录的事发生于2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公路新桥出口附近,大巴车涉嫌非法运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遭遇司机暴力抗法,因此才出现视频中的画面。执法执勤时遭到暴力袭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警用装备损坏的;执法执勤时遭到谩骂、威胁、恐吓,造成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侵害的;执法执勤结束后,遭到打击报复、
    2023-05-02
    396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是如何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2023-06-13
    369人看过
  •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原则与程序是怎样的
    一、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二、治安调解的原则(一)合法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公正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能偏袒一方。(三)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以外,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公开进行。(四)自愿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五)及时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依法处罚,不能久拖不决。(六)注重教育疏
    2023-04-15
    401人看过
  • 各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关于劳动争议范围的界定及定性问题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法律依据有二个,其一是《劳动法》;其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除此之外,还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依照上述法律,《条例》、《意见》及《解释》的规定,我国现阶段各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有:(1)我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具体包括下列几种争议: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③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2023-04-28
    78人看过
  • 三大诉讼调解的范围及特点分别是怎样的
    一、民事调解的范围和特征民事调解的范围:1、婚姻家庭纠纷。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夫妻不和,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家庭成员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家庭暴力所引起的纠纷。2、生产经营性纠纷。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纷。包括生产经营及生产资料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纠纷。3、财产性纠纷。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有权纠纷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指对物的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4、侵权性纠纷。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如情节轻微的损害他人财务。民事调解的特征:(1)调解人的居中性。即调解人应当公平
    2022-07-28
    298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范围解释
    该段内容描述了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范围,包括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仲裁协议、其他机关处理争议、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六个月内起诉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等。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这些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范围包括:1. 当事人超过法定
    2023-08-26
    403人看过
  • 朝阳区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哪些
    一、朝阳区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裁决是怎么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2023-06-16
    40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土地登记机构受理的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4
      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土地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
    •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有哪些,哪些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一、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二、民间纠纷的主要类型。根据纠纷所指向的对象,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一)婚姻家庭纠纷,(二)劳动纠纷,(三)拆迁纠纷,(四)租赁纠纷,(五)伤残、死亡赔偿纠纷,(六)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七)宅基地纠纷,(八)物业纠纷等等。三、对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 不属于机构受案范围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7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
    • 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1
      《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均在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 人民调解的目的为及时解决民间纠纷。实际上,人民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均承担着解决一定范围内民间纠纷的任务。 人民调解的范围,即明确哪些民间纠纷是由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的,从而确定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职责界限。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
    • 仲裁机构和仲裁机构分别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仲裁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1
      仲裁委员会凭当事人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受理仲裁。仲裁机构凭当事人双方仲裁协议受理当事人双方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以及以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