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的离婚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01:00 424 人看过

关于涉及成年子女的离婚程序问题,与普通的离婚程序一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愿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由于子女成年后,不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故只双方就财产协商一致,可以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直接起诉,并且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判决。

怎样才能离婚离婚程序怎么走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则可以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为:

1、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后;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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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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