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的违法行为
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的违法行为的方式是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算不算刑期内
取保候审不算刑期内,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算。取保候审是由于证据的不足无法逮捕和拘留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可以分为人保和财保,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由他的保证人负责他的行为。在其中也遵守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不得防碍调查取证的过程。因此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之内。
三、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要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
3.在传讯时要及时到案;
4.不干扰作证;
5.以及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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