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今日出版的工人日报在头版登载文章称,近期珠三角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出现关闭、撤并和撤离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几大方面,而劳动合同法只是诸多因素中一个很小的因素。
劳动合同法在其制定的过程中就充满了争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建劳动关系新格局意义极为重大,不仅受到广大劳动者的欢迎和拥护,多数企业也对之表示理解和拥护,并认真贯彻落实。但也有部分企业采取各种手法和借口来规避劳动合同法,利用种种借口炒人,并采取公开或隐藏的手段抵制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与此同时,珠三角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出现了关闭、撤并和撤离的现象。
于是,一些企业主和学者再次对劳动合同法提出质疑,认为劳动合同法大大增加了用工成本,是导致企业关闭、撤资的主要原因,指责劳动合同法脱离了我国的国情,过度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等等。
文章指出,当前中国以珠三角为代表的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确实面临较大的困难,但主要原因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民币升值。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已累计升值近14%;与汇改前相比,累计升值近16%;而且人民币仍然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大幅度升值的趋势不会改变。这对于出口加工贸易制造企业来说,其影响是巨大的。
原料、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2005年以来,包括石油、煤炭、铁矿石等在内的能源和原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带动包括钢铁、铜等基础材料价格大幅度提高,导致下游产品成本大幅度提高。
两税合一。由原来内资企业税率33%、外资企业15%,统一调整为25%。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税率普遍上升10%。
调整外贸结构的政策。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税率。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及海关总署联合颁布44号文(《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纺织、家具等1853种加工贸易出口受限。2007年12月底,新一批589种商品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公布。
加强环境保护。近年来包括珠三角地区在内的沿海地区加大了整治污染、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力度,一些能耗高、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的企业被限令整改和被淘汰。包括港资和台资企业在内的许多中小加工制造企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污染严重,只靠廉价劳动力赚钱,这类企业首当其冲被列入淘汰之列。
劳动力成本上升。综合各方面的调查情况,2004年以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有较大幅度的上涨,综合各方面调查的情况看,沿海地区农民工的工资由2003年的500~800元,提高到800~1200元。
文章称,总的来看,长期以来中国低端加工制造企业的利润维持在10%以下。在上述市场和政策环境下,一些企业出现困难甚至倒闭是必然的,是中国实施旨在调整外贸结构和产业结构政策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外贸结构和经济结构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具体表现。
文章还强调,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直接增加企业的成本。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的上涨,主要原因是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所致,与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同时,劳动合同法主要规范的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方面的内容,并较详细地规定了违反国家劳动标准(包括最低工时制、社会保险等)应负的法律责任。
文章指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最重要的影响是加大了企业的违法成本。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过去企业普遍不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上社会保险的做法难以为继,这部分成本大约是工资的20%到30%。二是使企业感到迫使职工超时加班困难起来。
文章表示,劳动合同法也是珠三角企业关闭、撤并和撤离诸多因素中一个很小的因素。相对于人民币升值、能源和原材料涨价、两税合一、出口退税下调、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受限、加强环保力度等因素,因劳动合同法而增加的成本是很少的。或者更准确地讲,对于守法用工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增加什么用工成本;而对于违法用工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确实增加了它们的用工成本。特别是当劳动违法成为普遍现象并被当做心安理得的事情之时,提高违法成本也就等于提高了企业的成本。即便如此,
文章还引述2月1日《中国企业家》杂志的一篇相关报道中的一位董事长的话说:把新法当做导致破产的最后一根稻草的那些企业显然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即使没有这一法律它们也必死无疑。
-
珠三角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因素有哪些?
124人看过
-
政协委员称劳动合同法帮珠三角完成产业升级
490人看过
-
企业招不到工珠三角企业面临劳动力短缺压力
474人看过
-
珠三角外贸企业有哪些
380人看过
-
珠三角招工难劳动强度大待遇低是主因
483人看过
-
珠三角劳动争议成倍激增,企业败诉比率奇高
338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珠三角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怎样办理的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中小企业以企业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为主的七种模式,即留存盈余融资、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商业信用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补偿贸易融资。 中小企业以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为主的六种模式,即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IFC国际投资、专项资金投资、产业政策投资。
-
企业名称不予核准的因素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方法》第31条的规定,企业名称有以下情况之一批准:(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或登记的同一行业企业名称尺寸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2)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或登记符合本方法第18条的企业名称尺寸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不到1年的原名称相同(4)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到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5)违反法律的;(3)
-
劳动合同的企业名称是可以改变的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21有效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要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劳动合同只有公司名称合法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8如果情况如您所说的一样,该份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以外资企业的个体劳动合同否定个体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该外资企业以集体合同否定个体劳动合同,强行调整张某的工作岗位的做法不合法。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使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