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35:28 233 人看过

租赁合同纠纷】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住所地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7号。

法定代表人马宝东,系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王东平、贾晓东,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李严,男,1964年3月1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一段10号。

上诉人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皇姑区人民法院(2005)沈皇民二房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王志福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进主审,代理审判员才玉莹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7年6月15日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上诉人将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7号单位自有房屋4间、楼内厅房以及车库1间、主体楼北墙外自行车库改建成门市房面积约200平方米(所需改建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租给被上诉人作为发展第三产业使用,上诉人并负责供电、水、暖气;租期为13年,即从1997年6月16日起至2010年6月15日止;租金为年12万元。后,双方予以履行。2000年6月19日,上诉人给被上诉人出具了《情况证明》,证明:该房由被上诉人统一对外出租。2004年4月26日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被上诉人使用上诉人自有房180平方米,可继续租用;年租金6万元(含供暖费),每季首月初交付;上诉人不再收取被上诉人自建房的租金,但自建房所占土地仍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拖欠的租金10万元;全部门市房用水、电、供暖均由被上诉人负责;如被上诉人拆除门市房,必须将上诉人建筑内外部恢复原样;租期为6年,从2004年7月至2010年6月30日。后,双方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被上诉人给付了上诉人拖欠的房租金人民币10万元。同年底,上诉人给被上诉人《通知》:要收回所租房屋并予停水。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协商未果,于2005年1月27日向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提起反诉,要求判令原告李严给付拖欠97年6月15日至2004年2月11日租金9.4万元,给付拖欠2004年7月后的房租金4.5万元;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1997年6月15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04年4月26日双方签订的《协议》,2000年6月19日上诉人给被上诉人出具的《情况证明》,2004年12月22日上诉人给被上诉人《通知》,上诉人给被上诉人出具的租金《收据》,并经庭审质证,在卷佐证。

原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应予履行。被告主张原告拖欠租金、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擅自转租,经查均不能成立。被告主张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因不具有解除该合同的法定条件,故本院不予认定和支持。

原审法院判决:一、原、被告继续履行于2004年4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原告李严给付被告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房屋租金45000元(2004年4月26日至2005年1月26日,3个季度),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三、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不服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被上诉人长期拖欠房租,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擅自转租房屋,不经房主同意私自改窗为门,故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李严服从原审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拖欠97年至2004年4月前租金19.4万元。被上诉人否认。上诉人不能举出具有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证明加以证明,故本院对上诉人这一主张不予认定和支持。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拒不给付2004年7月后的房租金。被上诉人抗辩时举出录音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交房屋租金时上诉人主管人员拒收。上诉人该主管人员在原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对此录音予以认可,被上诉人并向法院表示愿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交纳房租金。故本院对上诉人该项主张不予认定和支持。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擅自转租房屋,侵害上诉人合法权益。被上诉人举出2000年6月19日上诉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被上诉人转租房屋是得到上诉人许可的。故本院对上诉人该项主张不予认定和支持。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擅自将承租使用的房屋窗改门,破坏房屋结构。被上诉人答辩称,自承租该房后为方便使用将窗改为门,多年来上诉人明知此事从未提出异议,已经默认,只是这次为解除租赁合同,才提出此事。故本院对上诉人该项主张不予认定和支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予履行。上诉人主张解除该租赁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本院不予认定和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1)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2310元由沈阳轻工研究设计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明标准相关文章
  • 探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专项细节
    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租金支付纠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转租纠纷;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
    2023-07-06
    19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产生的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表现有;(一)租金违约纠纷(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三)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四)转租纠纷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五)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六)单面解除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
    2023-03-04
    332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租赁纠纷租赁合同有效吗房屋租赁纠纷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是该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在多久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当事人需要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亲自前往备案,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便可办理完成租赁合同的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包括: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
    2023-05-22
    195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应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例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四种方式,即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1、解决纠纷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中最常用的方式之一,是指房屋租赁合同双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协商、相互妥协和让步,最终解决纠纷的方式。但和解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双方也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三、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交易双方也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仲裁机构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将争议提交给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法院在这里没有管辖权。此外,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超过此期限,就失去了胜诉权。该房屋租赁纠纷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1998年5月,某县**公司(管理该县公产房的事业单位)对县城新民路81号公有房屋进行改造后,与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将店面租赁给刘某经营,租赁期限为一年,自1998年7月1日起
    2023-08-07
    436人看过
  • 公证过程中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研究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期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8-06
    227人看过
  • 纠纷诉状:房屋租赁合同
    原告:XXX,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住所地被告:XXX,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住所地案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xxx元整;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XXXX年XX月,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此致!XXXXX人民法院写民事诉状费要多少律师代起诉人写民事起诉书的,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代写起诉书收费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行为,由起诉人与律师之间协商确定。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
    2023-07-04
    116人看过
  • 租赁纠纷案件处理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
    房屋租赁纠纷:1、租金违约纠纷。2、损害赔偿纠纷。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4、房屋转租纠纷。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纠纷的处理:1、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一、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什么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引发的纠纷;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导致租赁纠纷;4、为逃避管理和逃税,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租赁纠纷;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注意什么原则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二、以事实
    2023-02-20
    480人看过
  •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判定问题的研究
    借款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是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诉讼来处理个人借款合同纠纷时。需要在仲裁和诉讼中要注意证据的组织和搜集,比如借贷双方借贷合意和已经支付借款的证据。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不去吗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可以不去。合同纠纷案件在起诉时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准备相应副本,同时要准备好原被告双方存在基础合同关系的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同生效后产生纠纷起诉需具备的实质要
    2023-07-04
    8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
    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程序如下: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租赁合同、起诉书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准备好证据材料,法院应当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天,当事人应当携带所有材料到庭。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
    2023-08-05
    310人看过
  • 因房屋租赁关系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能得到房屋保全吗
    可以居间合同纠纷是可以保全房屋的。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的房屋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当事人提出保全的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准予保全,对房屋作出查封的保全措施,其中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保全。一、买卖合同房产可以保全吗?如果与案件有关,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保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
    2023-02-22
    78人看过
  • 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纠纷怎样办
    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签订无效的租房合同怎么办(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三)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以其承租人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情况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有以下情形属
    2023-03-04
    380人看过
  • 张申林因与张玉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申林因与被上诉人张玉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岭县人民法院(2008)长民初字第20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申林、被上诉人张玉春及其委托代理人张亚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原告张申林诉称,2008年4月14日至2008年11月7日,被告在我家吃、住,存放一台货车。当时口头约定,车辆存车费每月900元,吃住每月750元。被告在我处共吃、住、存车七个月,现要求被告给付上述费用11550元。原审被告辩称,我于2008年4月15日至11月6日在他家住了,车确实停在他们家了,当时什么也没约定,我是借住他家,我也没经常在他们家吃,我在谁家干活,就在谁家吃了,我还给原告家买粮了。我不同意给付,因为没有约定,是借住。本案经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于2008年4月14日至11月7日在原告家吃、住,并在原告家停存了车辆,双方未
    2023-04-23
    97人看过
  • 十七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生原因(二)
    九、水、电供应出租方应确保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承租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通讯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比如,作为商场或工厂用途的,供电量应不小于250KW或电容量不小于300KVA。还要约定,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出租方应当在多少时间之内修复。十、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楼层或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设施。十一、承租方在租赁的房产立面墙上做招牌、广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涉及到墙体、顶楼部分是出租方与其它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置之前,应由出租方与其它产权人共同约定各自的广告牌位置。十二、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也应约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
    2023-06-05
    42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减少租房纠纷
    2009年10月12日,丰台法院预测,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解释)2009年9月1日实施后,对房屋租赁合同中三类常见纠纷将减少。首先,法院认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释实施后,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案件可能减少。租房纠纷中,常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以合同签订时房屋缺少相关的必备手续等各种理由而请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解释对此明确规定,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手续的,即事后补齐,合同自始有效,排除了当事人以缺少必备手续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解释还规定,承租方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房租时,经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应予支持,从而排除了承租方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房租的抗辩。其次,法院认为有关房屋装修的诉讼可能减少。实际生活中,承租人对承租房屋进行装
    2023-06-10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即司法机... 更多>

    #证明标准
    相关咨询
    • 租房合同租赁过程中,因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7
      仅根据你所描写的事实作答: 1、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解决这一纠纷的具体方法有两个。一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完全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因对方提前终止合同你无法履行或也不想履行了,你可以考虑下列计算赔偿方法:装修折旧后的损失;存货削价损失;如重新租房的租金高于现在租金的,两者之间差价损失;如果有营业利润损失的证据的,还可以索赔利润损失。当然,协议中提到的押金,
    • 中级人民法院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既然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信访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改变判决结果吗信访能改变吗不是还得通过再审改变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
    • 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纠纷遭遇拆迁有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
      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无法执行属于违约,因房屋拆迁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是违约;房东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租金和押金,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还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 酉阳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怎么计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8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 100万元至500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