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还未被征收离婚能分得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8:02:12 109 人看过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要本着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文章
  • 被征收人应当知道,房屋还未办理过户,征收补偿归谁?
    房屋的买卖交易是市场上很重要的买卖行为,其牵涉着公民个人巨大财产的转移。因此,在房屋的买卖交易上发生的纠纷也非常之多。再加上城镇化的征收拆迁,房屋买卖交易更显得复杂繁琐,尤其是买卖被征收拆迁的房屋。如若处理不好,则会侵害几方的公民利益。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来给您讲讲,在实践当中,很多被拆迁人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即:房屋买卖交易完成,但还未过户。此时如遇到征收拆迁,这个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该给卖家呢?还是给买家?在拆迁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卖家与买家本已达成了房屋买卖合意,且买家支付了定金或是房屋的全部的价款,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还未来得及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这时候遇到房屋拆迁了,房屋的拆迁补偿比原来该房屋的交易的价格,翻了数倍。面对巨额利益,卖家和买家都会以自己享有房屋拆迁的补偿主体资格而争抢征收拆迁补偿款。那此时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到底该给谁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
    2023-02-26
    391人看过
  •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多少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04-22
    142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到底能拿多少补偿?
    拆迁户的房屋遇到了征收拆迁,究竟能拿到多少补偿?什么样的补偿又算合理呢?这是绝大多数拆迁户共同的疑问。在这里,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告知您:并不存在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补偿标准由谁来制定?因为影响补偿标准的因素有很多。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并参照省级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而做出。至于具体补偿多少钱一平,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统一,无法制定统一数额。具体数额是各地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制定补偿方案来确定。但对于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是相对一致或是基本相同的。二、补偿标准如何衡量是高是低?拆迁补偿标准全国不统一,也并不代表着当地的补偿标准难以衡量,也不代表着征收部门可以无底线地压低补偿标准。国家规定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土地上实施的征收拆迁,要保障被征地的农民原有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有土地上实施的征收拆迁,对被征收房屋
    2024-01-01
    126人看过
  • 遇有征收房屋的,居住权人能得到补偿吗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既然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基于对该权利的保护,遇到征收拆迁时居住权人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
    2023-05-03
    327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补偿款还有可能提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求更高的征地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强制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2、强制
    2023-12-06
    76人看过
  • 房屋征收离婚后是否有补偿
    一、房屋征收离婚后是否有补偿?有补偿,但拆迁补偿是支付给房屋产权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金分割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024-01-07
    53人看过
  • 对房屋被征收人的补偿
    第一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第二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第三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
    2023-06-10
    141人看过
  • 被征地补偿的人还能得到吗
    拿到征地补偿金的人还能拿到吗?这是可以获得的,只要他们能够满足拆迁的要求,他们也是法律行为。各地全面实施统一的征地年产值标准和区域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款。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每2至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采取多种安置方式,以农业安置为主,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按照“谁用地、谁负责”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宽社会保障资金渠道。如果把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要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应取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2023-05-31
    493人看过
  •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房屋名额能卖吗
    1、政策房是不能借名买卖的。但之后多年,司法实践的判例中已有所改变。目前,法院在这类案件中把握的方向是,但凡买了之后将来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政策房,法院通常不会干涉其借名买卖的合同效力,如这种拆迁安置房。2、2008年之后的经济适用房转让一般认定无效。至于两限房如何把握,因目前诉讼较少,尚不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n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23-12-05
    410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一、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可以得到哪些补偿1、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可以得到的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如何让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
    2023-06-12
    122人看过
  • 征收补偿后的房屋还能否出租
    一、征收补偿后的房屋还能否出租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可以继续出租房屋。房屋征收范围的确定并不意味着被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的丧失,而出租房屋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一种合法方式,所以不能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就剥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进行对外出租的权利。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征收范围内房屋不得租赁的明确规定。因此,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还可以继续出租房屋。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征收条例》以及依据此条例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城市
    2023-04-30
    235人看过
  • 房屋被征收后继承有效吗,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一、房屋被征收后继承有效吗房屋被征收后,不影响房屋继承的效力,如果继承人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征收补偿款由继承人拥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1、离婚时房产是归为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还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所以,你要确定你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
    2024-01-28
    259人看过
  • “小产权房”遇征收能获得补偿吗?
    “小产权”,很可能就是“没产权”,老百姓记住这点,足以了……小产权房,是一个很难说清的非法律问题,更接近于一种社会现实状况。因为你翻遍法条,也无法发现对于小产权房这一概念的准确界定,应该说这是老百姓约定俗成、口口相传的一种叫法。那么,从法律原则上出发,小产权房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又将在可能面临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面临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本文,在明律师尝试为大家初步解析这一问题……所谓“小产权房”,是相对于产权状态明晰的普通房屋而言的,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这个概念是笔者直接网查出来的,因为它没有一个法律上的准确概念,所以大家只能是凑合着理解。事实上,小产权房的核心问题在于,其系在农村集体土地(耕地或宅基地)上建设,又出售给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甚至是城市居民。“无证”是这种房屋
    2023-04-18
    475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后,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
    【案情概述:宅基地买卖无效吗?】刘女士是浙江省义乌市某村村民。1995年,刘女士的丈夫从本村赵姓村民手中购买一处院落,院落占地260㎡,房屋建筑面积128平米。1996年又在原来的房屋上加盖两层共计384㎡,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和房屋产权证,此后刘女士一家一直在此居住。天有不测风云,1997年刘女士的丈夫不幸去世,刘女士艰难将儿子抚养成人。2017年初政府征收刘女士所在的村子土地,刘女士没有和相关部门达成补偿协议。5月的一天,原来卖房的赵姓村民突然闯入刘女士家中,告诉刘女士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作废,可以给30万赔偿,不答应就带人来拆房。还没等刘女士回过神来,第二天村书记带人又到家里,明确告知原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宅基地是赵姓村民的,按照村里的政策是谁的宅基地就给谁补偿,且赵姓村民已经在杭州请了律师,杭州的律师认为刘女士所居住房屋的买卖属于无效行为,现在赵姓村民已经和征收方签了补偿协议,所以
    2023-06-22
    27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更多>

    #离婚财产分割
    相关咨询
    • 女子离婚还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
    • 拆迁后离婚给补偿吗,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搬迁补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31
      1、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后可以拿到拆迁款属于自己的补偿,拆迁房也可以参与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拿不到,因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参与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 农村的房屋被征了还能得到拆迁补偿款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9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
    • 男方离婚女方能得到房屋补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9
      离婚时男方一般不需要给女方房屋补偿,男方在婚内有重大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补偿。但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取得房屋产权的,应当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男方婚前买房,就婚后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男方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还是有机会提高房屋补偿的,如果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