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8:42:57 143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

6,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出租房屋时会遇到各种情况,尤其是承租人死亡,那么租赁关系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民法典房屋租赁的转租如何征税
    一、民法典房屋租赁的转租如何征税民法典房屋租赁的转租征税费用有: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3.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增值税。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二、房屋转租的效力如何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三、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特点租赁合同具有的特点是,
    2023-05-03
    151人看过
  •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哪些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
    2023-07-31
    409人看过
  • 承租公司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
    1、出租人的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2、承租人的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一、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2023-03-28
    169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承租房屋应怎样处理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承租房屋应怎样处理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
    2023-06-20
    336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死亡时的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为重要的不动产,它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生活资料。作为生活资料,房屋是满足公民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从而住房租赁也就成为解决公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法律手段。住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也会有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原则上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确需继续租用住房的,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在租赁的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
    2023-06-11
    197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租赁如何防止承租方转租
    一、民法典房屋租赁如何防止承租方转租民法典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要经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载明房屋不是转租,并且约定转租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约定哪些内容(一)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二房东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
    2023-04-12
    427人看过
  • 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一、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租房到期不续签并不会有补偿。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二、租房合同届满期间怎么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续租,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2023-06-23
    136人看过
  • 租赁房屋租客死亡民事侵权责任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租赁房屋租客死亡民事侵权责任纠纷的起诉材料有哪些?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租赁房屋租客死亡民事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三、租赁房屋租客死亡民事侵权责任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
    2023-04-02
    161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被承租人转租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房屋被承租人转租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发现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可以制止转租行为,出租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八条【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
    2023-06-17
    443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房屋装饰装修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根据房屋的装饰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装饰装修是否形成附合适用完全不同的处理规则:(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
    2023-06-05
    132人看过
  • 房产税与房屋租赁的关系
    房屋出租后,房产税应该由出租方即房屋所有人承担。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个人租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需要缴纳。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
    2023-07-03
    240人看过
  • 承租人哪些情况下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关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一、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
    2023-03-07
    465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要怎么去履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房屋租赁备案一年一备吗看你签约时间是多少,备案一般都是按签约时间算的,一次签约时间较长,只要不变动是不需要每年都备案的,如果当地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办理。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什么是共同租赁权(1)共同居住户的共同租赁权(共同居住权)。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
    2023-06-26
    339人看过
  • 事实上的房屋租赁关系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1、租赁双方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2、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3、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房产过户证明要怎么写才有效书写有效的房产过户证明时,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房产过户证明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二、没有中介的租房合同有效吗没有中介的租房合同有效。有效的租房合同要求当租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书写证明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
    2023-03-10
    45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租赁关系的房子死亡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2
      租赁房屋中出租人死亡的,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没有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终止。
    • 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死亡的情况,租赁者的租赁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在房屋租赁期内,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租赁住宅用于个人工商店或个人合作方式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布失踪或宣布死亡,其共同经营者或其他合作伙伴要求按原租赁合同租赁住宅,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对于房屋拆迁的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入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入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入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看出,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就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解除关系协议的,或虽未达成解除租赁
    • 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3
      一、买卖不破租赁。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 租房人死亡怎么解除租赁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4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原租赁合同就失效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