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 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6:21:56 130 人看过

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一、技术合同质保金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根据建筑法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权益原则确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由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各方签收竣工验收文本日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怎么返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而质量保证金是需要建设的单位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在这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完,交付使用之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里面,预留出一定的金额,用来作为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之内以及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目的是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完成以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工程建设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几年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
    2023-08-05
    22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规定细节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质量缺陷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如果是销售不合格货物未经申报的短期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从阶段性质量验收中,发现缺陷时或阶段性质量验收不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建筑质量缺陷纠纷委托鉴定的,以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两年为准。如果建筑合同的权利人提起诉讼的时间超过了三年,那么即使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建筑合同,法院也有可能不认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
    2023-07-02
    97人看过
  • 诉讼时效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有什么规定?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可能受到侵犯时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没有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诉讼时效通常也是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租房纠纷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租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07-02
    408人看过
  • 建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建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是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他人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表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纠纷。司法实践中有关工程质量案件,主要有涉及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交付后的质量缺陷争议两类,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
    2023-06-20
    416人看过
  • 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名义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诉讼主体的确定
    工程建设指挥部多数是项目法人为对在建项目实施管理而成立的临时机构。但有些是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名义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此时若发生工程欠款诉讼,诉讼主体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法律地位。如果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设立,并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实际法律地位与项目法人的法律地位相同,只是称谓不同,或者工程建设指挥部是项目法人的子公司,此时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具有独立诉讼主体资格,施工单位提起工程欠款诉讼时应以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被告。如果工程建设指挥部是项目法人的分支机构,施工单位提起工程欠款诉讼时诉讼主体的确定则取决于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分支机构是否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若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则该工程建设指挥部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该工程建设指挥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施工
    2023-02-21
    3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4)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
    2023-06-04
    367人看过
  • 计算建设类建设工程的追诉时效如何确定
    两年内未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但如果违章建筑依然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认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下: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因此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8
    263人看过
  • 工程建设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工程建设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
    2023-06-04
    37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价款纠纷涉及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
    1、承包人主张预付款、进度款,其诉讼时效为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提出付款要求后二年。2、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款,其诉讼时效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二年,为发包人工程价款的确认时效,如工程价款结算已经确定,自确认之日后二年为承包人的返还时效,如承包人送出工程价款结算报告,发包人在二年未确认结算款,承包人的返还时效最长为4年。3、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二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一、建筑工程合同有诉讼时效吗就建筑工程合同产生的纠纷有诉讼时效,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时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工期涉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1、工
    2023-03-21
    95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合同的有效期包括合同的生效期与终止期,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完成手续后合同生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点有哪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点有:1、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2、发包人资质等级及信用情况;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4、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的详细程序;5、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的具体规定;6、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不可抗力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2023-08-01
    55人看过
  • 建设工程诉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进行建设工程诉讼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也应支付工程款;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会议纪要、双方来往的涉及到工程量的函件、邮件等书面文件举证。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怎么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有关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
    2023-06-19
    334人看过
  • 诉讼时效如何影响工程合同
    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办民法典规定,出现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159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应当为具备适格的主体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等。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以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建设工程是否实行监理,一般应由发包人自行决定。但是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国家规定了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属于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必须依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则由发包人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工程监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
    2023-05-03
    4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未结算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建设工程未进行结算的,诉讼时效从施工单位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律师解析】我们认为承包人的追索工程款的时效与工期违约并无直接关系,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是针对发包人未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涉及本问题承包人的诉讼时效应从工程实际竣工后的合同约定完成结算期限之日起计算。承包人的合同约定或实际竣工时间,均不能作为索要工程款的时效起算时间。索要工程款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当是发包人应当支付而没有支付工程款。工程已经竣工,发包人应支付的是工程结算款。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3.1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在通过验收后的28
    2023-07-16
    3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时效依据该条例生效。
    • 完工工程发生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
    • 建设工程结算超过诉讼时效还有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建设工程结算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诉讼时效时效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同时,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存在法律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确定诉讼时效。再者,诉讼时效是一种私权,法院不得主动释明和援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