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关于附加遗产具体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1:30:16 387 人看过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

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法律上的竞合指的是什么

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法律就是法律责任竞合。

1、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2、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3、法律责任竞合的发生原因:因为不同的法律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社会关系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

4、法律责任竞合的类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实践,法律责任竞合一般是指民事上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5、法律责任竞合的举例: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以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范围相关文章
  •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是指具体的什么
    若要从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的主体也称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缺少任何一方,债的关系便不能成立和存续。在债的关系中,每一方主体,都可以为一人或数人。在某些债中,债的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即仅充任债权人,而在多数情况下,债的当事人双方都既享有权利,又负担义务,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一、从债的主体是指具体的什么来探讨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意义上的债与生活中的债的概念不同,即不仅指借贷关系,而是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权人
    2023-03-28
    189人看过
  • 债务加入这一法律概念具体是指什么
    债务加入这一概念所表述的是,当债务人无法单独完成对某项合同责任的承担时,他可以邀请第三方当事人加入该合同关系中,以共同承担该合同下的债务负担。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债务承担方式,其重要特点如下:首先,此类债务加入需要建立在原本已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基础之上,并且,第三方所需要承担的债务应严格限制在原始债务范围之内,不因为债务的转移而产生增多或减少的情况;其次,一般来说,第三方向债权人承担债务过程中,无需征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只须由债务人或该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类似于债务承担的明确通知即可;再次,当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之后,他们便有权利用原来债务人用以对抗债权人的理由,来试图对抗同样的债权人,但是,他们不能用自身和债务人之间的理由作为抗辩之词,以此来对抗同一个债权人;最后,当被设定的同一债务面向两个以上责任人进行责任人时,只要其中任何一个责任人全额偿还了该债务,则原来有几个责任人就全部免去了相应的
    2024-08-13
    395人看过
  • 加班费属于什么科目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介绍
    工资是包括了奖金、补贴等成分在内的,如果工厂以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显然是有意规避。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加班费属于什么科目可以参考以上回答加班费法律规定是什么加班费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
    2023-08-08
    313人看过
  •  "附加刑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刑包括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而不管是主刑还是附加刑其中都是包括了具体的刑事处罚种类的。 主 刑 与 附 加 刑 分 别 包 括 哪 些 种 类 ?主刑和附加刑是刑法中两种不同类型的刑罚。主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只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在主刑的执行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而
    2023-09-17
    226人看过
  • 社保新规在法律上的具体是指什么
    社保新规在法律上的具体是指什么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SocialIns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
    2023-04-19
    432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附加遗产包括什么?
    一、附加遗产的简介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
    2023-04-29
    250人看过
  • 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一、附加刑包括哪几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1、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
    2023-03-26
    82人看过
  • 遗嘱特征具体是指什么?
    (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二)遗嘱是死因行为。即该行为须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依法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三)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并且必须符合法律对其所选择形式的特别规定,否则无效。(四)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五)遗嘱行为不可由他人代理,只能由本人表达,他人代书。一、写了遗嘱需要公证吗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无话可说,可以把遗嘱拿去公证一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
    2023-06-28
    467人看过
  • 抛弃权在法律上具体指的是什么权利
    在民法领域中,所有权无疑具有绝对重要性。所有权是基于产权所有者通过法定方式所取得的,对其个人财产拥有的控制、利用、享受利益以及自由处置的权利。这是各种物权形式中的至尊地位,是社会经济活动发生的基础性条件,同时也是贸易往来所要达成期望的最终目标。物权则是权利主体对某一类指定对象,如房屋、土地等,所享有的直接掌控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力。它涵盖了所有权及其他类型的物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对于放弃他物权的行为,应当视为存在相对方的一种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需要向那些因放弃权能而获得实际利益的当事人表明放弃意向并且得到他们的许可后方能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
    2024-08-19
    215人看过
  • 关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一、关于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合同义务转移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义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二)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并未达成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并不由此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是自愿替代债务人履行合同。就《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一)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
    2023-04-27
    71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关于侵占罪遗忘物的具体规定
    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构成侵占罪的,关于侵占罪遗忘物的具体相关规定有新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有三种: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遗忘物品的现象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虽说遗忘物品谁也不想,但是这些都是不避免可能会发生的,特别是在粗心大意的人的身上容易出现这些问题,对于遗忘物丢失,后续很大可能会被他人拾这时候就容易出现侵占遗忘物的行为,但其实大多数人拾取后侵占和盗窃之间的分别,那具体来说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呢?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3-08-09
    378人看过
  • 法律关于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的具体有哪些
    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职务犯罪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一、纠纷管辖的相关问题盗窃案件管辖权以犯罪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来划分。重大案件由公安部督办的则全国公检法司都有管辖责任。下面是说的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
    2023-06-25
    185人看过
  • 附加刑的具体规定
    (一)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二)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重罪。有三种情况: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刑法分则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
    2023-08-16
    61人看过
  • 房产证上如何添加父母名字?请附上具体手续。
    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需要的手续:1、在申请添加父母名字前,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将产权部分转移给父母;2、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3、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工本费等等,其中所属房屋上是否还有贷款存在所缴纳的费用也有不同,有贷款的房屋缴费稍多一些。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房产证加名的流程是:带以下证件,如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首先,通知预检窗口,是来办理房产证加名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核提交的材料。《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
    2023-07-07
    8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多>

    #遗产范围
    相关咨询
    • 附加遗产是指什么怎样继承附加遗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6
      1、附加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
    • 附加遗产指的是什么?(即遗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3
      1、附加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
    • 附加遗产法律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1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产和其他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消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的所有生产资料。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是从继承之初,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
    • 遗产法上规定的遗产具体指的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7
      (1)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指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