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如何判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3:34:29 493 人看过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如何判断

1.关于级别管辖权的确立:

在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其初审将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

2.关于地域管辖权的确立:

当以侵权行为为由提出诉讼时,该案的审判应交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而所谓的“侵权行为地”,则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两个方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适用是什么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

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如何判断”,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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