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0:03:07 334 人看过

要约失效的时间不是法定的,造成要约失效的情形是: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一、要约撤回和撤销有哪些区别?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

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二、要约撤销纠纷向法院起诉会产生哪些诉讼费?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要约撤销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律师费是多少?

要约撤销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律师费和以下因素有关: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若干问题规定对时效抗辩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诉讼时效届满还可以起诉吗?诉讼时效届满还可以起诉,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这与消灭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前提相一致。同时,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权利人仍有
    2023-06-24
    450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约什么时间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是以数据电文形式的,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一、购房合同失效时间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1.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如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
    2023-04-04
    260人看过
  • 要约的失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要约的失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要约的失效的法律规定有: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二、要约的形式有哪些要约的形式有:1.要约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2.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
    2023-05-06
    459人看过
  • 约定时间的借条时效是多长
    一、约定时间的借条时效是多长当事人在借条上约定了时间的,如果产生了纠纷,则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条的最长追诉时效为多长时间借条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具体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2、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
    2024-01-27
    350人看过
  • 第一继承权失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最晚在遗产分割前做出意思表示,若到期后没做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1、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意思表示,到期后没有做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3、同一顺位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头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024-04-26
    437人看过
  • 借款约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因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8-12
    398人看过
  • 国际公约关于时效期间的规定
    1)《海牙规则》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自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2)《海牙-维斯比规则》对上诉规定作了修改,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延长该期间;此外还进一步规定了承运人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的时效期间,即在规定的时效期满后,如果在受理该案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准许时间内,仍可以对第三者提出赔偿诉讼。但是,准许的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自提出这种赔偿诉讼的人已经解决了对他本人的索赔或者从起诉传票送达他本人之日起算。3)《汉堡规则》的规定比较特殊,其适用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自承运人交付货物或交付部分货物之日起算,而在未交付货物时,则自应交付货物的最后一日起算。时效期限起算的当日,不包括在期限之内。承运人向第三人追偿的时效规定与《维斯比规则》的内容大致相同。
    2023-06-06
    284人看过
  • 口头要约的生效时间怎么计算
    口头要约自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口头要约一般有两种情况:1、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同时在场进行面对面交谈;2、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通过电话等媒介进行口头交谈。口头要约的传达没有时间间隔,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因此,口头要约的特点是要约的作出与到达具有同时性,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但这并不是说对口头要约采取发信主义,而是要约作
    2023-07-25
    187人看过
  • 约定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约定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当事人不可以约定或者缩短诉讼时效,一般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破产、申请强制执行等。一、约定诉讼时效的规定约定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
    2023-07-29
    144人看过
  • 婚前财产怎么约定生效的时间
    婚前财产约定生效时间是从夫妻双方在财产协议上签字后开始生效,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吗?婚内财产协议离婚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财产协议在有效的情况下对双方一直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婚内可以协议单独承担债务吗婚后财产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债务,婚后财产协议对债权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
    2023-03-29
    272人看过
  • 借条的有效期怎么规定时间的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一、欠条诉讼期是几年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
    2023-06-28
    468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的保护,但是这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那么大家知道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
    2024-03-25
    198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民法典中侵权行为持续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民法典侵权行为持续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相关法
    2023-03-12
    108人看过
  • 借条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效期一般依据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民
    2023-07-06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怎么规定的要约失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7
      法律分析 存在下列情形的要约失效: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受要约人拒绝接受要约; 3、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实质变更了要约的内容。
    • 关于要约失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3
      在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后,如果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即被视为已发出。 要约人可以依法撤销要约。 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仍未作出承诺,则要约即视为已发出,但受要约人仍有机会在之后的某个时间作出承诺。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要约即被视为已发出,但变更后的要约内容可能会对要约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要约被拒绝、要约
    • 什么是要约,要约何时生效,生效时间有什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要约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要约何时生效,生效时间有什么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
    • 要约失效的话意味着什么,要约的失效是怎么理解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3
      要约简单的来讲就是有一方当事人想要签订合同的意思,并且会给予一定的签订条件。要约一旦成立,那么受要约人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规定在什么时间内要做什么都是必须要完成的。要约成立之后,可能也会因为一些原因失效。那么要约失效的话意味着什么,要约的失效是怎么理解的?
    • 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要约的有效条件即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要约必须同时具行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1、要约应由特定的人提出。该特定的人是希望订立合同的人,要约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可以是要约人本人,也可以是要约人的代理人。但要约人名称应在发出的要约明示,比如商店陈列标价的货物,即是一种要约。作为要约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发出的要约属无效要约。 2、要约应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