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2:20:27 114 人看过

一、桂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二、桂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

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桂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
    船舶所有权
    1、受理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航务海事、局窗口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填写“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开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当面通知申办人补齐资料后,再进行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2、审定承办:市航务海事、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局领导单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审定人名字,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时限:4个工作日。3、制证及文书承办:市航务海事、局安全监督科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时限:1个工作日。4、发证并告知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航务海事、局窗口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
    2023-05-01
    108人看过
  • 船舶变更登记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024-04-23
    162人看过
  • 船舶变更及注销登记
    一、船舶变更登记(一)需要进行船舶变更登记的情形第一,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变更;第二,船舶所有权转移他人,以致船舶所有人变更;第三,船舶船籍港变更,等等。(二)船舶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必要时,审查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书面同意变更的文书);(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4)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的文书(必要时);(5)与变更项目有关的其它船舶登记证书;(6)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二、船舶注销登记(一)船舶注销登记的适用情形第一,报失登记,用于船舶灭失或沉没;第二,失踪登记,用于船舶失踪已届满6个月;第三,报废登记,用于船舶已经主管机关核准拆解;第四,撤销登记,用于船舶已被政府征用,或经主管机关核准已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国内外新的船舶所有人。(二)船舶注销登记所需材料1、
    2023-04-25
    134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7(工作日)二、办理机构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清新渔政大队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清新渔政大队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核。作出审批或不审批决定。4.领取结果。清新渔政大队制作许可证件,清新渔政大队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清新渔政大队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
    2023-05-11
    229人看过
  • 船舶抵押登记怎么变更登记
    一、船舶抵押登记怎么变更登记1、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2、实施对象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3、法定条件(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船舶没有扣押、没有未决纠纷;(3)抵押权人同意注销(船舶设有抵押时);(4)船舶共有人同意注销(共有船舶);(5)光船承租人同意注销(提前终止光租时)。4、申报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2)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文件;(3)抵押人的身份证,银行的营业执照;(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5)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5、法定程序(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受理(初审):市海事局政务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并签注初审意见。(3)审核:市海事局政务中心对相关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审核后签注复审意见。(4)审批:市
    2023-06-06
    293人看过
  • 船舶变更要怎么登记
    船舶变更登记流程如下:1、船舶的船籍港、共有情况、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2、相关文件包括申请书、船舶国籍证书、变更证明文件等;3、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予以变更登记。一、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二、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什么为条件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三
    2023-03-31
    365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有什么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435人看过
  • 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
    2023-05-18
    449人看过
  • 船舶登记变更所需材料
    船舶登记变更所需材料有:1、变更船籍港的,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2、变更共有情况的,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证明文件;3、变更抵押合同的,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船舶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船舶登记所需的材料有: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有关船舶技术资料;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第三十七条船舶共有情况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船舶抵押合同变更时
    2023-07-27
    271人看过
  • 玉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玉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玉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
    2023-05-18
    90人看过
  •  怎样进行船舶变更登记?
    船舶变更登记的步骤如下:1. 当船舶的船籍港、共有情况或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需携带相关文件到船籍港的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2. 相关文件包括申请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等;3. 如果审查结果符合规定,船籍港的船舶登记机关将进行变更登记。船舶变更登记的步骤如下:1.当船舶的船籍港、共有情况或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需携带相关文件到船籍港的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2.相关文件包括申请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等;3.如果审查结果符合规定,船籍港的船舶登记机关将进行变更登记。 船 舶 登 记 机 关 如 何 办 理 船 舶 变 更 登 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船舶登记机关可以办理船舶变更登记。船舶变更登记是指船舶所有人在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后,因船舶所有权或者船舶基本构成要素发生变化,需要办理的登记手续。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变更登
    2023-09-04
    461人看过
  • 玉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玉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
    2023-05-18
    499人看过
  • 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二、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材料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3、授权委托书;4、船舶修理/买卖合同;5、《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6、船名号审批文件;7、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或经审查批准的图纸及批准文件;8、船舶
    2023-05-19
    430人看过
  • 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四条营运中的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营运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渔业船舶运行年限和安全要求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二、桂林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
    2023-05-18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登记变更所需资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
      1.《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3.申请人的明及其复印件;4.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的文书(适用于设有光租、抵押权等的船舶);5.船舶航线或住所地变更的证明文件(航线变更或船舶所有人住所地变更);6.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7.船舶名称变更,按照规定应当公告的,还需要提交变更原因的特别说明;8.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
    • 船舶登记进行怎样变更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1、登记所需材料:(1)申请书;(2)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地变更的证明或公安部门核发的变更的证明(限船籍港变更);(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共有情况变更);(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变更)。(5)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限船舶基本信息变更);
    • 船舶公司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1
      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国籍证书栏内注明,并将船舶有关登记档案转交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船舶所有人再到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船舶登记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6
      船舶登记变更条件如下: 1、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 2、船舶变更船籍港; 3、船舶共有情况发生变更。 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船舶变更登记表的出具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35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者应持船舶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