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因此,农村征地补偿款并不属于遗产。
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以下内容:(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农 村 征 地 补 偿 款 属 于 遗 产 吗 ?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因此,本案所争议的土地补偿费不是遗产。
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该征地补偿款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需要注意其来源和合法性。
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且合法。同时,需要注意其来源和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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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收土地的补偿属于什么性质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251、村民主张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享有村民同等待遇而与村集体组织发生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如征地补偿款的性质明确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安置费,则案由分别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劳力安置费分配纠纷”。 【理由:此类案件的案由统一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既体现争议标的,又体现纠纷主体是村民与村集体组织之间就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产生的争议。如争议的款项能够具体确定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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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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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法律权限补偿质疑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在35公顷以上或其他土地在70公顷以上的,须经国务院批准.本案被征地人可以向省级或省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土地征地情况,以争取保护现有的土地使用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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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的性质和对象有什么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1-02-28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人而非所有者,从物权法上而言是一种有特殊期限的用益物权。但农民对土地之上的种植物却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于征地不仅征收“地”,对种植在土地上的“物”也一并征收,故征地补偿不仅需要补偿被征收的“的”所有者,也要补偿种植在土地上的“物”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经营地被征收的农民两种主体。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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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的性质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1众所周知,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是农村集体所有之土地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其成员因分配土地补偿费发生的纠纷。在我国农村,老百姓称此类纠纷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纠纷。笔者认为,农村老百姓的这种称谓简单明了,也比较准确。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包括三项费用,即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承包户,补偿标准由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