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法律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为:
(I)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散和
(3)退市、解雇和辞职引起的争议
(IV)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V)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管辖
区域管辖,以行政区域为标准确定管辖范围。有三种区域管辖权:
1.一般区域管辖权。根据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来确定案件管辖权的最常见方式
2.特殊区域管辖权。这意味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一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和员工不属于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规定某些类型的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例如,在中国境内履行海外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当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再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级管辖是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发生的重大劳动争议有管辖权
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无管辖权或不方便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移交给有权或方便审理案件的劳动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提交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44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22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16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1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性质是什么
14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性质
56人看过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
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劳动诉讼是复合诉讼,经仲裁程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诉讼的实质?劳动争议的性质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劳动诉讼的性质是复合之诉,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
劳动争议诉讼一般是什么性质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1、劳动诉讼的性质是复合之诉,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
-
提成款纠纷的争议性质是劳动争议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9提成是工资的一部分,因提成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
劳动人事争议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