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应当履行哪些法定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6:23:32 259 人看过

一、拆除房屋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履行催告义务,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履行催告义务,若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这是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未履行催告以及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下便实施强拆,属于违法强拆行为。

2、强制拆除房屋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欲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若没有法院作出的裁决便实施拆除行为,属严重的程序违法。

二、房屋遭到强制拆除时的应对措施

房屋遭到强制拆除时,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寻求人身及财产保护。另外,针对违法强拆行为可以向实施机关的上级部门提出复议,请求对违法强拆进行调查处理。最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来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房屋拆迁过程详细流程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市、县级人民政府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补偿费用筹措到位。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将房屋征收的决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屋补偿协议。4、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后,对房屋实施拆除措施。一、土地怎么征地,下一步是什么工作征地告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二、附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
    2023-03-13
    99人看过
  • 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履行哪些程序?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之内必须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2)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报乡农业承包合同主管机关备案。(3)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大会或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宅基地买卖后拆迁纠纷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
    2023-03-08
    285人看过
  • 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
    2023-06-17
    37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议
    4月初,A公司与B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在已经拥有C公司35%的股权的基础上再收购C公司1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将其拥有的45%的股权中的40%的股权转让给A公司,并确保A公司的控股权。7月下旬,双方再次签定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在A公司支付部分转让金后,由B公司在8月初办妥法定控股权的全部手续,并负责在8月上旬召开全体股东大会,明确各股东在项目公司中的地位、职责、义务及股权的重新分配等。同年10月31日,B公司在C公司的股东会上,曾提出将其在公司的40%股权转让给A,但未形成股东会决议。A公司依约向B公司支付股权转让金人民币1500万元后,因未在约定期限内得到C公司的控股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一、原、被告双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二、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原告钱款人民币1500万元,并支付利息。
    2023-06-05
    151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依法进行吗
    城市房屋先补偿后搬迁的、依法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的、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以及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的,算是依法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闲置土地应当依法处置[案例]2005年7月,某市一工业企业通过协议出让,以1000万元的价格取得某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其中应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1.5亿。该企业在当月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后,随即开始动工建设。但由于资金问题,在投入了3
    2023-08-07
    330人看过
  • 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当事人对大棚房强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的,要在强拆决定作出6个月内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2023-06-17
    59人看过
  • 强制拆除房屋的程序规章
    (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四)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五)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
    2023-07-02
    226人看过
  • 工程发包方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工程发包方遵守的义务: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支付价款,接收工程。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工程发包方式有招标和直接承包这两种方式。招标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制定投标文件,编制反映施工内容和要求的合同文件,以吸引承包人参加竞争,按具体程序择优,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选定具体承包人,与承包人直接协商,就工程建设达成协议后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
    2023-08-10
    21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裁决:房屋拆迁裁决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裁决分为四个步骤,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根据市住房和土地局去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书》(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房屋拆迁裁决书主要包括申请、审理、文件送达和执行四个步骤。(1)应用程序。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或者公共房屋租赁证明。其中,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理由等;申请裁定材料齐全的,裁定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申请人应在7天内完成。(2)审判。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将首先听取各方陈述,确定补偿安置事实是否清楚,并与拆迁当事人协商是否愿意调解。在此期间,双方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裁决机关,房屋拆迁裁决程序终止
    2023-05-02
    28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超出了职权范围,如超出管辖权范畴或者自由裁量幅度等。“滥用职权”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权虽然是在法律规定的管辖权和法定幅度内行使的,但权力的行使是不正当的。1.对侵犯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制止而不制止。2.对各种许可证明提出申请应批准而不批准。3.行政机关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延不办或者迟迟不予答复。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
    2023-06-12
    70人看过
  • 当公司解散时,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哪些程序、手续
    在一般情况下,当公司解散时,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以下程序手续:成立清算组织,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向劳动者支付欠付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在出现公司资不抵债等破产事由时,情况更为复杂,需要依据公司法、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公司注销工资未结清怎么办(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
    2023-06-29
    175人看过
  • 复议诉讼能否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复议诉讼能否强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能强拆房屋。在等复议结果或者诉讼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拆除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
    2023-04-18
    158人看过
  • 拆迁房屋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6、申领拆迁许可证。拆迁人
    2023-03-21
    42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屋流程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一、房屋强拆的法定流程是怎么样的?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
    2023-04-04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发行优先股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其确定原则;(四)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五)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
    • 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法官在办案程序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
    • 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的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2
      房屋拆迁程序具体有: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提出拆迁申请,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拆迁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拆迁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
    • 2023年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哪一些具体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5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具体程序: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 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应当承担哪些相应法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0
      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或重新招标、重新评标,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可以暂停项目资金注入:(一)应当履行招标方案审批手续而未履行或不按审批后的招标方案招标的;(二)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三)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未载明评标标准、方法、细则或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