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包括:
1、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其它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地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即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
2、将它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作为商标使用,即商标权侵犯企业名称权。先进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商标知名度的创立时间愈来愈短,相比之下,企业名称创出知名度的机会和难度要大得多,故企业名称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况要远多于商标权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情况,本文亦着重讨论前者。
为什么在一个企业名称与另一个企业名称和商标都相同的情况下,我们说其侵犯的是商标权而非企业名称权呢?这是因为企业名称是分地区登记的,不同行政区划在冠以不同地域名称后可以拥有核心词相同的企业名称,如“甲省A厂”、“乙省A厂”,这并不构成侵犯企业名称权(驰名商标企业除外)。而商标注册是在全国范围内审查登记,其专属性亦覆盖全国。这样,如果甲省A厂注册的A品牌商品知名度达到一定程度,“乙省A厂”的企业名称就有可能侵犯其商标权。
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问题如何解决呢?
一
199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未充分估计到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诸多情况,其在第9条中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以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第5条还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名称权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应适用“可以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但此种标准对个人的主观判断依赖很大,不同的社会背景,文化程度、行业特点、心理状态等都可能造成大相径庭的判断结果。故不具备法条应有的清晰性和明确性,导致有关部门在实际执行中的有意或无意的偏差。如,青岛橡胶九厂于1983年7月在鞋商品上注册并开始使用“双星”商标,1997年续展注册,1995年4月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1994年7月某甲公司将“双星”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进行了登记,1996年10月青岛双星集团(原青岛橡胶九厂)投诉甲公司生产销售假冒“双星
-
遇到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如何维权?
129人看过
-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
236人看过
-
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的建议
493人看过
-
【企业名称权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保护与冲突解决
317人看过
-
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之冲突的“在先权”范围
95人看过
-
商品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适用
243人看过
名称权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组织和法人可以按照法律来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别人侵害的权利。 名称权也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名称权是除了公民之外的,不能被姓名权所包含的,各类组织可以依法享有的权利,名称权的主体是除了公民以... 更多>
-
如何判断商标与著作权名称的冲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6商标和著作权名发生冲突时,是可以按申请的时间来进行判定的,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一般是受不同的法律进行保护,但对于著作权在完成之后,是不要求必须要进行登记的。
-
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产生原因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8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从两者产生的原因来看,既有正常撞车,又有恶意搭车。 就正常撞车的情况而言,一般是指后登记企业名称或注册商标者不知道他人已经将相同文字作为商标或企业名称使用。这类情况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首先,由于汉字使用的限制,汉语又不象西文那样可以随便造字,并且企业多想使用褒义词,作为企业名称或商标的词的可选词范围有限,这种冲突现象客观上难以避免。 另外,从两者的管理方式看,我国企业名称登记是由
-
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法院对于企业名称先于注册商标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纠纷案件中,对于企业名称先于注册商标合法登记的,应当依法保护在先合法登记并使用企业名称者享有继续使用的合法权益,即在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已经合法登记并使用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使用人有权继续使用该企业名称。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
企业名称突出使用商标侵权该怎么办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建议先将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以及相关广告撤下,然后找律师核实是否真的侵犯了商标权,再与对方联系,了解对方的要求后,通过谈判,获取对方的谅解
-
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案件,商标注册权人是否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主张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发生冲突,商标权人自企业名称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未提出请求的,不予保护。对恶意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则不受五年的限制。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