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37:23 211 人看过

一、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区别

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是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离职不具有惩罚性,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想离职单位不批怎么办

1.如果是提交辞职申请,则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辞职申请;

2.如果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申请人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期满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再规定期限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

(1)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2)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话,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离职多久能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可以再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离职后申请仲裁的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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