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法律法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05:39 491 人看过

发文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文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

发布日期:2005-11-27

执行日期:2006-2-1

经2005年10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二、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三、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行政机关确需拟定高于或者低于上述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应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30日后方可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公通字[199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规定如下: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2023-04-23
    14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
    分别裁决和合并执行有所了解。分别裁决有利于分清违法行为的事实、明确责任,为当事人依法寻求救济方便;而合并执行则体现了违法行为和处罚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然而,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种类的处罚并不适合合并执行,适用于合并执行的处罚种类仅限于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同时,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是比照刑罚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比例而确定的,最高期限为20日。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分别进行裁决,不能将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所谓分别裁决,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实施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种一种地分别进行裁决,有几种违法行为就做几个裁决书。分别裁决有利于分清违法行为的事实、明确责任,为当事人依法寻求救济方便。2、可以合并执行的处罚种类。合并执行,体现了违法行为和处罚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处罚种类都适合合并执行。首先,不同种类的处罚
    2023-11-15
    456人看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兼并的若干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推进兼并,实现生产要素合理组合,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逐步走向优化,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199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各级政府必须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统筹制订企业兼并规划,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促进优势企业兼并其他企业。二、全民所有制企业间进行兼并,原则上国有资产实行无偿划转,被划转企业的银行贷款和债权债务由兼并方承担;不同地区、不同预算级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实行有偿兼并时,可采用承担债权债务的方式,允许企业分期偿还债务,适当延长偿还期限。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兼并,实行有偿兼并。积极推进吸收股份式、控股式和资产折股式兼并。不论哪种方式的企业兼并,都要按法律程序办事,严格履行有关手续。三、不同预算级次、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之
    2023-06-09
    2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是如何界定
    一、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是如何界定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界定,依据不同法规及地方规定而有所不同。1.一般而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的罚款超过1千元,对法人或组织的罚款超过3万元,被视为较大数额罚款。2.在具体实施中,各部委及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标准。例如,证监会规定个人罚款5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3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这些差异体现了行政处罚数额在不同领域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二、各部委对行政处罚数额的规定各部委对行政处罚数额的规定详细且具体,以适应各自领域的监管需求。1.例如,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明确了个人罚款5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30万元以上为较大数额的标准,旨在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也规定了针对公民和法人或组织的不同罚款标准,以维护海关秩序和国家利益。地方政府如贵州省、安徽省等也根据自身
    2024-07-27
    124人看过
  • 数额较大罚款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数额较大罚款标准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对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4-05-15
    442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文号:郑政文[2004]6号发布日期:2004-1-9执行日期:2004-2-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工作,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合法、及时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市政府决定启用“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是市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所使用的业务专用章,仅在审理复议案件中涉及程序方面的文书上适用。二、“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具体适用范围是: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责令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移送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延期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追加第三人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终止审理通知书,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通知书,其他程序
    2023-04-24
    32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侵占罪数额巨大处罚标准
    侵占罪数额巨大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一、侵占罪数额较大起点标准是多少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处罚金。侵占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二、侵占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侵占罪需要承担的责任是:1、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
    2023-06-26
    176人看过
  • 2023行政处罚法公民当场处罚数额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公民当场处罚数额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公民当场处罚数额为50元以下。《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023-04-22
    377人看过
  • 明确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的判定依据
    现对本市财政部门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标准按《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执行,对个人是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行政处罚较大罚款及数额行政处罚较大数额,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公民处罚超过1千元,对法人或组织处罚超过3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证监会规定个人罚款5万元以上属于较大数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3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池州行政处罚规定个人1千元,单位1万元为较大处罚。在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后,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人大都不同程度地就听政程序(有的包含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对数额较大的罚款的确认更是体现了地方和部委的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
    2023-07-11
    389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辽宁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2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发布日期:2007-10-26执行日期:2007-10-2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辽宁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2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07年10月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张文岳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辽宁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2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废止《辽宁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21件省政府规章,修改《辽宁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办法》等4件省政府规章。?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附件2:辽宁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章一、辽宁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修正案第十二条修改为:在城市内修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具
    2023-04-24
    200人看过
  • 贵州省盗窃罪巨大数额罚金标准
    贵州省盗窃罪巨大数额罚金标准要看案情,法律没有明确要求。法院罚金的比例应当有人民法院按照犯罪情节确定,没有一个固定的比例,最低为1000元,具体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判定。罚金的确定方式有:1、无限额罚金制。即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2、限额罚金制。即法律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
    2024-05-18
    163人看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有关问题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实际上,行政处罚的机关不是简单的用一句话就能全部详细的给大家介绍出来的,只能简单概括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无论如何在一定程度上都带有国家单位的色彩,哪怕是村委会或者乡政府对本村村民作出的罚款或是其它处罚性质的,任何的民间社会团体都没有行政处罚的资格。延伸阅读:哪些行政处罚应当举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行政处罚重从轻处罚有哪些情形其他法律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据实填写《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3),附在单位工作期间起止月份和历年1个月份原始工资发放表或劳动合同、本人档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
    2023-08-04
    205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安徽省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制止和查处违法批地、用地等行为,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本规定执行。行政处分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四条单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用地数量占用土地的,根据其占用土地的面积和其他情节,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一)非法占用耕地不足3亩,其他土地不足10亩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二)非法占用耕地3亩以上不足20亩,其他土地10亩以上不足50亩的,给
    2023-06-10
    332人看过
  •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文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日期:2007-11-26执行日期:2008-2-1(《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袁周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第四条修改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按照本规定执行。删除第六条第二款的内容。三、第七条修改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
    2023-04-22
    217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较大和数额较大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2
      在《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后,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人大都不同程度地就听政程序(有的包含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对数额较大的罚款的确认更是体现了地方和部委的特色。《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较大的幅度为“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超过30000元的罚款”。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规定的是:“(五)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 对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对象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2
      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公民处罚超过1千元,对法人或组织处罚超过3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证监会规定个人罚款5万元以上属于较大数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3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 求以下行政处罚量较大的数额的罚款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0
      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公民处罚超过1千元,对法人或组织处罚超过3万元的为较大数额罚款,证监会规定个人罚款5万元以上属于较大数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3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 行政处罚数额较大,各省市都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较大数额罚款;本条前款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
    • 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哪些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8
      目前,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公安机、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部门,由公安部、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洧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确定告知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标准。例如,《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