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名誉权是第几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21:02:18 304 人看过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名誉权是第几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二、父母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章
  • 未成年保护法中的未成年是指几岁
    一、未成年保护法中的未成年是指几岁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二、未成年犯罪构成再犯吗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在未成年前犯罪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服刑结束后如果成年后再次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三、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如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
    2023-06-14
    309人看过
  • 未登记个体的名誉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未登记个体的名誉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本质上就属于非法经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如下:1、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2、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
    2023-06-21
    305人看过
  • 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法律第几条规定
    一、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法律第几条规定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名誉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怎么起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
    2024-02-20
    191人看过
  • 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所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严格履职,依照法律法规,致力于在各项司法活动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4-05-19
    129人看过
  • 强奸未成年少女是刑法第几条
    一、强奸未成年少女是刑法第几条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对于强奸行为的处理依据是第二百三十六条。倘若涉及到对未成年少女进行的性侵犯,将构成强奸罪。一般的情况下,应当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受害者被证实未满十四周岁,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等情况满足《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规制的标准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或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2024-05-28
    74人看过
  • 名誉权有哪几条
    名誉权有哪些分类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名誉权有哪些分类:1、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2、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怦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3-04-21
    281人看过
  • 北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给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经实施了14年,社会的发展催生了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青少年面临着许多新的诱惑。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起草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不合格监护人将被依法撤销监护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经实施了14年,社会的发展催生了越来越多的新生事物,青少年面临着许多新的诱惑。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起草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不合格监护人将被依法撤销监护资格北京市1992年至今年6月查获和登记的25072名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九成以上。而一项对中学生吸烟的调查显示,我国学生初次吸烟的年龄是10.7岁,比六七十年代的调查结果早了2.3岁。为了预防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教师应当引
    2023-06-09
    295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保护犯罪的未成年
    1.保护谁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的施暴者。如果双方都未成年,受害者未成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他;加害者未成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保护他。对已经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受害者,对做出恶意行为的未成年加害者,显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有利于加害者的。2.被保护的人渣们作恶的未成年人游离于法律之外,不受法律压制,反而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2010年底,13岁的嫌疑人故意杀死4岁半的亲弟弟,因为不满14岁,不做处罚,被抓后不足十天即释放。2004年,13岁的沈某在偏僻处将14岁女孩强奸。被抓后,沈某承认罪状,因年龄不足14岁而释放。2005年,14岁的沈某将强奸女孩的母亲刺死,仅是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5年,13岁的刘某、12岁的赵某、11岁的孙某将52岁的女教师杀死,仅承担民事赔偿,后被动到学校继续读书。强奸杀人抢劫犯罪的成本对为成年人来说,很低。要不没有刑罚,要不给点钱,要不劳
    2023-04-27
    136人看过
  • 死人的名誉权保护期限
    逝者的名誉权在任何时间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已明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将以往仅就死者名誉权的延
    2023-02-25
    131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的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第六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
    2023-06-13
    254人看过
  • 法人是否能够享有名誉和荣誉保护?
    法人有名誉权和荣誉权。法人名誉权是社会对法人的信誉、外在形象、经营特色、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社会评价,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不可侵犯权利。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说,法人就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作为一个非拥有自然人属性的社会参与者,并非法外之物,它是公司人格化的对外的体现,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公民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侵犯其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
    2023-07-03
    297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有哪些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包括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便他们能够成为能够担负起国家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该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他们受到不良影响和伤害,同时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以下几个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便他们成为能够担负起国家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维 护 权 益 、 保 护 身 心 、 促 进 全 面 发 展 、 培 养 有 理 想 的 新 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的新人的重
    2023-09-06
    327人看过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
    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十三
    2021-09-30
    279人看过
  • 名誉权是哪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一、侵害名誉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
    2023-02-23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妇幼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人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怀,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他们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 更多>

    #未成年人保护
    相关咨询
    • 名誉权受损法人的名誉权保护的时间是多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①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②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向社会公开和传播;③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④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损害其名誉。
    • 法人的名誉权保护保护时限是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8
      ①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②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向社会公开和传播;③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④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损害其名誉。
    • 名誉权是法律第几条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2
      在《民法典》第1024条中有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民事主体是依法享有名誉权的,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 名誉权在第几条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30
      侵犯名誉权必须具备如下几个要件,否则很难认定为侵犯名誉权:1.被侵害的对象指向特定,即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2.实施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4.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名誉侵权常见行为有侮辱、诽谤、报道失实、评论不当等。
    • 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36条的第几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6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指导街道、社区设立社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