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交付与向第三人履行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18:41:36 274 人看过

一、指示交付与向第三人履行是什么意思?

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

例如:张三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李四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又将该自行车出卖给王五,由于租期未满,自行车尚由李四合法使用,为使得王五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张三对李四讲:待租赁期限届满,你直接把自行车交给王五;同时对王五讲:待租赁期限届满,你直接向李四索要自行车。

二、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如果公民与他人进行交付物权或者产权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并且要在合同中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具体信息以及交付的方式和具体的时间,如果在交付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合同的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让第三人指示交付司法解释
    一、债权人让第三人指示交付司法解释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例如: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比较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以代替货物的实际交付,其中交付提单、仓单的情况,又被称为拟制交付。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指示交付设立质权。《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
    2023-04-12
    304人看过
  • 出借方向第三人进行了指示交付但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
    出借方向第三人进行了指示交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但没有证据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借钱不还有哪些解决方式?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
    2023-03-19
    186人看过
  •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债务人是指什么?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一、代位求偿权名词解释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
    2023-06-20
    95人看过
  • 承运人是什么意思,向承运人交付货物是什么意思
    “承运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或委托他人的人指货物在指定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后,卖方即完成交货。应注意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将对该地点的装卸义务产生影响。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卖方应负责装货。如果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航空、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组合或其他方式进行运输的任何人。如果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提取货物,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该人时,应视为卖方已履行其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的责任和豁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个港口海运到另一个港口,并有权收取运费。然而,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具有特殊风险,中国的《海商法》和《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的免责条款。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果货物灭失或损坏
    2023-05-07
    51人看过
  •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成立契约,并且第三人也接受。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变,仍然是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第三人只是作为接受债权的人,因此,第三人不为合同当事人。(2)合同的当事人合意由第三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这种合同往往是基于债权人方面的各种原因,所以,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向第三人履行的约定而生效力。(3)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不能产生履行的效力。(4)向第三人履行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难度和履行费用,如果增加履行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而是债权人的原因所致,债务人并无过错,故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角度讲,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一、怎么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
    2023-02-12
    34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指示交付的意思?
    一、买卖合同中指示交付是什么意思?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例说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由于租期未满,自行车尚由乙合法使用,此时为使得丙享有对该自行车的所有权,甲应当将自己享有的针对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转让给丙以代替现实交付。二、指示交付有哪些情形指示交付适用的情形及“第三人”的范围。关于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其逻辑上的前提是,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对其所转让的标的不享有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可能,出让人无法通过现实交付的方式使得动产物权得以变动,因此才有本条指示交付适用的余地。条文中的“第三人”即指能够对转让标的(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例如前例中根据租赁或者借用协议而占有自
    2024-01-17
    61人看过
  •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
    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2022-04-20
    274人看过
  •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意思是什么?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是指闯红灯的行为。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024-04-28
    299人看过
  • 第三人代替履行与债转移约定不明指什么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分别对第三人代替履行和债务的转移作了规定。看起来二者区别是明显的,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往往三方当事人的书面约定内容模糊,人民法院审查中也不好判断是代替履行还是债务转移。如:乙欠甲货款15000元。甲、乙、丙三方约定,由丙偿还乙所欠甲货款15000元。现丙未偿还,甲以丙系代替乙履行债务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辩称,三方已约定将乙的债务转移给丙,是债务转移,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说单从文字上分析,既可以理解为丙代替乙履行责任,又可以理解成乙将债务转移给丙,由丙负责偿还。如何判断表述模糊的约定,如何认定该约定真实意思,这应要分析第三人代替履行与债务转移之异同。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条件:1、债务人与第三人有代替履行约定;2、必须
    2023-04-21
    487人看过
  • 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么
    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志发生一定司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一、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2、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3
    2023-03-22
    478人看过
  • 第一债权人是指什么意思
    第一债权人在法律中没有规定相关的概念,但是第一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履行其自身债权而导致第一债权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的,其有权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行使债权。一、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特征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如下: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2、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3、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补充;4、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3-03-29
    129人看过
  • 提单与指示交付的概念是什么
    一、提单与指示交付的概念是什么?提单,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虽然一般它不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的一项契约,但就构成契约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周知的;有运价和运输条件,承运人也是事先规定的。因此在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定舱的时候就被认为契约即告成立,所以虽然条款内容是由承运人单方拟就,托运人也应当认为双方已认可,即成为运输契约。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提单具有以下三项主要功能:1、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承运人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
    2023-04-13
    227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含义具体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其法律特征如下:1、第三人替债务人代为履行是一种形成权,其意思表示具有单方性,也就是说,只需第三人单方面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即可产生效力。2、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无需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3、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4、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应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二、构成第三人代
    2023-12-10
    136人看过
  • 合同应当向第三人履行吗
    经债权人同意,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是可以的。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债务承担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呀债务承担会产生以下效果: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
    2023-06-21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第三人履行与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7
      第三人履行与指示交付的区别包括两者的主体不同,还有将会的方式不同,指示交付包括现实交付还有观念交付,出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这种行为代替交付的行为履行。
    • 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是不一样,虽然三者都是在签订合同之后,所有权移转的一种方式,但是三者之间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简易交付就是我们常见的交付方式,而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此时都是一种特殊的交付方式。
    • 指示提单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要了解提单背书,就必须了解指示提单。指示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凭背书进行转让,有利于资金的周转,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普遍。指示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而分为以下三种: 1、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to order”字样,由托运人背书后转让,又称空白抬头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
    • 第三方代为履行的意思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21
      第三方代为履行的意思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第三方(非缔约当事人、非合同当事人)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从而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对于合同的债权人而言,他们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时,由合同债务人负责履行。 尽管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他们仍需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但
    • 我买了车没有去检测指示交付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3
      1、交付是在一定前提下做出的行为.必须有债的存在,才产生交付的义务。 2、比如,签订买卖铅笔合同后,卖方就必须把铅笔交付给你,此时你就取得了特权.再如你商场的例子,如果你和商场没有买卖关系,商场凭什么交付给你除非赠予.看你的理解,还有你的举例,你应该是个初学者,建议你把课本上的理论看一下帮助理解,而不是单纯看某个法条,或听人说某句话就幻想我国通说采物权行为有因性,即物权转移需基于合法事由。动产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