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方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12:49 344 人看过

(一)居间人的权利: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我方无需承担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垫付,可以让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对方不管怎么办一、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对方不管怎么办1、交通事故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仍然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
    2023-07-07
    309人看过
  • 期货居间喊单承担什么责任
    涉嫌诈骗,按照诈骗的规定进行处罚。一、诈骗没有了钱还犯罪吗诈骗没骗到钱构成犯罪。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就涉嫌诈骗罪。诈骗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得手的,构成诈骗未遂罪,依然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罚款、判刑。诈骗得手,但由于分赃不均而未分到钱的,依然构成诈骗罪。二、电话销售卖药算诈骗吗一般来说,电话卖药的行为并不是诈骗行为,因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只要是正常的电话卖药就不是诈骗。但是如果构成诈骗,就可能涉嫌诈骗罪,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一般处拘役、管制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网络诈骗的判刑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2023-02-18
    281人看过
  • 同居生子男方须承担抚养责任吗
    准备给他买点奶粉和婴儿穿的衣服等。知悉李某某所生男婴还在新区人民医院治疗,新区爱心人士戴某某昨天向媒体表示,今天将前往医院探望这个被母亲咬伤左手的男婴,并送上一些爱心物资。媒体连日来对李某某母子的报道,引起了众多市民朋友关注,多人曾向媒体咨询事情进展,网上也有许多网友表达同情。深圳市康宁医院确认,李某某正在接受治疗;而律师则表示,男婴生父必须担起抚养责任。有好心人将到医院探望男婴昨天下午,正在惠州办事的光明新区爱心老板戴某某跟媒体取得联系,说起李某某一事的进展,他对这对母子深表同情。当戴某某从媒体处了解到,李某某所生男婴还在医院治疗,男婴吃的都是医院提供的免费奶粉时,他当即说道:我明天(12月5日)早上要去医院探望他!媒体昨晚再次接到戴某某的电话,他说有事耽误,5日下午才能回光明新区,届时再去探望男婴。而为了给男婴一些帮助,戴某某表示,他已经跟妻子商量,由妻子提前选购好奶粉、婴儿衣服和其他
    2023-06-08
    113人看过
  • 法律上强拆能承担责任吗
    违法强拆承担以下责任:如果违法强拆的是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相关职责,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法律上规定怎么算强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
    2023-08-12
    339人看过
  • 夫妻分居后一方犯刑法一方承担刑事责任吗?
    1、如果一方触犯了刑法,犯罪嫌疑人自身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不需要夫妻另一方来承担的。2、不过夫妻分居并没有离婚,如果一方触犯了刑法并且涉及到赔偿时,就要分为几下几种情形: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分为两种情况:(1)分居期间对各自财产的处理由各方独立行使,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处于分离状态,双方互无经济往来,一方举债应为个人债务。(2)夫妻虽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但终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彼此仍负有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并且,父母子女关系既不能因父母离异而终止,更不能因父母的分居而改变。因此,分居期间为履行夫妻抚养义务及子女抚养义务所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双方都从举债中受益、可能受益或推定受益,分享债务带来的利益,即使当时夫妻感情已破裂处于分居状态,也应当按一般方式法定的共同之债处理,一方所借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该怎么处理夫
    2023-08-05
    494人看过
  • 违法“时间长了”就不承担“违法”的法律责任吗
    行政处罚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很显然,如果违法行为在2年内被发现,但行为人未接受处罚或行为人逃避处罚的,超过2年后仍然可以给予处罚。如果能够查证违法行为人故意逃避处罚的,就应当从重处罚,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从读者毛铭反映的情况来看,他的违法行为当时已被“电子警察”或执勤民警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只要违法行为在2年内被发现,都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只要违法事实(处理机关提供的证据)没有争议,何时给予处罚都是可以的。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道路监控手段的不断完善,近几年来,全国交警部门开始采用雷达测速和对交通违
    2023-06-12
    80人看过
  • 居间协议无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居间协议无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协议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责任条款一般不属于解决争议方法条款。一、合同无效是指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合同无效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原合同解除争议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能继续有效。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为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也无效么无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条款。因此,如果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三、合同被撤销时有什么后果合同撤销后,溯及既往,合同自
    2023-04-10
    190人看过
  • 贷款帮别人签居间协议承担责任吗
    一、贷款帮别人签居间协议承担责任吗?善意的居间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不享受任何权利的,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如果居间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出借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的,居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向出借人赔偿相应损失。《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
    2023-06-15
    160人看过
  • 法律上不需承担责任
    刑事诉讼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或依法不碰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3、被告人死亡的;4、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是什么意思?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通常出现法律文书函告中。一方当事人表达虽然做出了某种行为、行使了其部分权利或原谅了对方当事人的违约,但不想放弃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行为人现在所实施的开除行为,不意味自己已经放弃对被开除者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权利。这种表述在一些反对、抗议和追究责任的文书中时常可以看到,但除了可以表示气愤情绪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
    2023-07-16
    358人看过
  •  夫妻同居期间生育,男方需承担哪些责任?
    在同居期间, 男方有责任抚养他们共同生育的孩子。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 他应该支付抚养费用, 费用应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计算。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在同居期间,男方有责任抚养他们共同生育的孩子。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他应该支付抚养费用,费用应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计算。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同 居 期 间 如 何 计 算 抚 养 费 ?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因地区、家庭情况而异,但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
    2023-09-18
    166人看过
  • 女方在男方怀孕期间离婚,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男方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期限和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具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具体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男方怀孕期间离婚怎么办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限制只是时间上的限制,而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在上述法定期间经过之后,男方仍有权请求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3-07-07
    69人看过
  • 承担责任是居间人的什么义务?
    居间人承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即存在过错才要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即当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那么才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且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居间人没有过错而导致居间合同未成立的,那么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
    2023-07-08
    155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1、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可能有居间人承担,也要可能是合同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依照居间人过错的大小、以及该过错对于损害发生的影响来确定,居间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后,有权就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部分,向第三人追偿。2、《民法典》(2021.01.01生效)将居间合同变更为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
    2023-03-24
    81人看过
  • 承包关系的法律责任承担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一、道路不能通行怎么办?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二、配电箱周围几米内不得堆放杂物配电箱周围两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配电箱是电气装备,具有体积小、安装简便,
    2023-03-2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同居的法律责任由哪方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未婚同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同居是当事人的自由,不犯法、不犯罪,如同居的双方有一方有配偶,则未婚同居可能涉嫌重婚罪,一方有配偶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重婚罪。
    • 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是怎么承担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2
      居间人要负的法律责任有: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2、为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居间服务。 3、为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 4、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
    • 合同买方之间可以不承担居间方的责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链家A,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这是不合理的,您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签订的执行,建议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中介方将税费缴纳方标明清楚。
    • 情侣同居期间,女方怀孕了,男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未结婚而怀孕的情侣之间,男方有责任同女方一起承担怀孕的后果。 1.如果女方决定放弃孩子,那么男方需要支付女方因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2.如果女方决定生下孩子,那么男方需要支付女方抚养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在我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因婚生与否而歧视
    • 分居期间出轨离婚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1
      分居期间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分居期间出轨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在分居期间一方出轨,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他(她)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证明夫妻分居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