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来接到大量关于手机短信服务欺诈话费的投诉,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话费被扣掉数十元甚至数百元。消协就此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看清短信敲诈三大花招。
短信敲诈的花招之一是用诱饵骗取话费。例如“为庆祝××用户突破一亿,您把此消息转发十位用户,您的账户上将加上188元话费”。一些消费者往往会“毫无怨言”地照办。但是此举非但等不来188元话费,反而要实实在在地为10条短信付出信息费。
花招之二是一些发送中心、网站所标识的手机短信发送收费为0.1元,一旦将其默认为“免提短信”或“闪烁短信”,就意味着接受方不用按键,便可以直接阅读短信,这样每条短信的收费就提高到0.5元。如果消费者因不了解情况而不改变其默认设置,在发送时就会付出几倍的信息费。还有一些网站花言巧语地吸引消费者加入某短信活动,实际上早已布好了陷阱。比如说,如果你想获取某短信游戏的玩法和帮助等信息,网站就只告诉你“发送××到×××”,却不告诉这就意味着“订阅”,你就得为此付出费用。
为预防上述欺诈行为,南京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三点:一是在网上申请邮箱、通过手机短信下载铃声和图片等服务时要慎重。二要注意信息费标准,并对服务及时处理。有些短信服务称“服务当月免费”,消费者忘记及时取消服务时不得不为一个月后的短信付费。三是要警惕诱人的“短信中介服务”。一些短信服务通常承诺能找到需要的信息、服务甚至是人。通过短信相遇的对方,常常将一条短信能说清的事情分成好几次发,对方每收一次就得付一次费。(祝乃娟)
-
省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当心手机短信陷阱
93人看过
-
食品消费谨防三大安全隐患
422人看过
-
消费者购机时谨防五大猫腻
320人看过
-
数码相机消费谨防五大陷阱
327人看过
-
谨记三招防范金融诈骗
123人看过
-
谨防网上欺诈
42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等能作为证据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
-
手机关机是否会显示短信送达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这就跟发邮件一样,先发到他的网上邮箱,等他打开电脑联网了,就收到了。你先把短信发到移动服务器上了,服务器每隔一定时间就会往他手机发送短信,直到他打开手机为止。
-
家装合同应该如何谨防合同欺诈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81、首先,要慎重选择装修方式和装饰公司。 通常情况下,装修承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装饰公司只负责装修不管材料采购;一种是装修与材料全部由装饰公司负责。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选择装修方式和装饰公司,要特别注意装饰公司的资质和信誉度,资质好信誉度高的公司,一般经营时间较长,很少发生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投诉处理也会及时认真。 2、其次,要签订规范详细的合同。 一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
手机短信如何在法庭上出示?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解析: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提示:建议作短信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会对短信的内容、存储短信的设备进行拍照或摄像,方便法院客观采纳事实
-
偷看别人手机短信犯法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4-08-24偷看别人手机短信是否违法 别人的手机短信,属于个人隐私,偷看的话,肯定是隐私了其隐私,是违法的。 隐私的特点 1、隐私的主体是自然人。隐私源于人的羞耻感,故只有自然人才可以成为享有隐私的主体。企业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经营单位的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仅与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相联系,与人的羞耻感无关,故企业单位不能构成隐私主体。国家机关的秘密,如审判秘密是公共权力运作的表现,此种秘密的泄露将对机关系统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