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是否应该由法院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0:10:58 380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有:1、涉及到不动产,所以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3、在书面合同中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法院会冻结房产吗?

房产纠纷法院可能会冻结房屋。如果该房产纠纷还涉及到债权债务,申请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同意的会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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