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竞业限制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9:15:50 237 人看过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是否支付补偿金

竞业限制不支付补偿金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竞业限制期间支付补偿金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支付补偿金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保密协议就是竞业限制的意思吗?
    保密协议不是竞业限制。两者有以下区别: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一、被公司辞退有竞业限制吗被公司辞退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受竞业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劳动合同违约要赔钱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
    2023-06-28
    307人看过
  • 竞业限制没有补偿还存在吗?
    1、竞业限制没有补偿不生效。签了竞业限制离职后会有补偿:劳动者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2024-05-07
    144人看过
  • 就职过程中存在竞业限制吗
    就业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取决于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竞业限制期限能延长吗?不可以延长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2023-08-16
    166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限制,保密协议是不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作出的书面约定。竞业限制只是保密协议的一种履行手段。通过竞业限制,限制特定的人从事某一职业或生产某种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人泄漏、使用其商业秘密的机会,减少侵权行为发生的机会。一、违反竞业限制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签的协议一般是无效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前单位同类的业务。二、竞业限制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竞业限制是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开始算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
    2023-03-06
    338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应该怎么写?竞业限制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竞业限制合同是一种具有双重义务和偿付的合同。它旨在平衡双方的利益,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合理的设置。竞业限制协议应包含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甲乙双方需签字或盖章以确认合同的有效性。竞业限制合同是一种具有双重义务和偿付的合同。离职员工需要承担保护原企业商业秘密和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并享有从原企业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这种合同的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合理的设置。竞业限制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写清楚甲、乙双方方身份信息。2、写明甲、乙双方义务。3、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4、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的效力。5、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如何撰写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在特定时间内到与用人单位竞争的同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处从事与用人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工作。竞
    2023-11-24
    264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否能限制终身
    一、竞业限制是否能限制终身不可以。竞业限制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竞业限制具备什么条件是有效的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制的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
    2024-01-25
    419人看过
  • 公司存续和在业是什么意思
    在业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之中,存续是指企业实体虽然存在,但已经不营业了。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由于公司与股东是分离的,所以股东的死亡、退出、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认为可以永久续存。在我国,公司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一、造成公司注销的原因有哪些?(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二、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
    2023-06-27
    272人看过
  • 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有哪些意思?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
    2024-05-10
    114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
    关联条款: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解读:本条是关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用来保护商业秘
    2023-06-09
    371人看过
  • 没签劳动合同存在竞业限制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约定一般不成立,竞业限制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约定。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在职人员有竞业限制吗?劳动者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条款一般不产生拘束力,而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效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前用人单位同类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2023-08-10
    415人看过
  • 有竞业限制的人员是什么?竞业限制的补偿是什么
    竞业禁止和报酬的人员I.竞业禁止的人员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有三层含义:首先,受竞争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争限制不适用于普通员工第二,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保守商业秘密的地域、范围和时间长短,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签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在约定竞业限制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述三点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需要注意的是,雇主不应滥用竞业禁止条款,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人也应按照约定的要求做好雇主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竞业禁止的报酬是多少?(I)如果雇主和有义务保守雇主商业
    2023-05-07
    482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的关于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在保护商业秘密中,竞业限制是一个有效的保护方式。但是我国的竞业限制的条款与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一样零零散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且不宜操作。《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竞业限制条款主要针对的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企业员工,特别是科技人员的竞业限制没有作出规定。《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是部门的一般规定,不具有权威性。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不是法定的企业员工的义务,必须由企业与员工约定。但是关于保密费的支付标准却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更突出的问题是,企业规定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实际上是限制了员工的择业自由。相关法规对员工竞业限制限制的补偿的规定过于原则,既不利于保护
    2023-06-08
    429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否意味着限制从事类似工作
    一听说要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很多劳动者就开始担心是不是一旦签订了此类合同,与这个单位解除合同后就再也没有办法从事自己擅长的职业,永远丧失自己的竞争优势。其实不然,在法律上,规定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对这一义务的持续时间做出了限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这也就是说,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之后,经过两年后便可重新从事类似的工作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时间限制,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时约定了比这更长的竞业限制期限,这一条款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2023-06-13
    100人看过
  • 竞业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是什么意思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签竞业禁止条款要注意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签订一份公平、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所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4、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
    2023-04-0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 竞业限制赔偿金与竞业限制赔偿金有什么关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竞业限制赔偿金有关规定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
    • 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是什么意思竞业限制的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
    • 竞业限制协议是什么意思,在竞业限制中应当注意的法律事项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3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一定范围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离开该用人单位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到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者从事同类业务并相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协议。如果你做的兼职工作属于同类型业务或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这种情况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同时敬业限制也有以下限制条件: 第一,竞业限制的主体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第二,竞业限制的期限为最
    • 竞业限制条款是什么意思?是赔偿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根据您的问题,我国劳动法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如下: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钱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6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