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1:01:15 78 人看过

一、来宾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设定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来宾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

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南宁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

三、来宾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1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确认股东资格什么人被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确认股东资格什么人被告,法律依据是什么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二、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的方
    2024-01-20
    447人看过
  • 来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来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一条组织与实施(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二、来宾高新技术企业认
    2023-05-19
    38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来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屋租赁合同认定效力时,能够根据以下内容确定:1、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是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
    2024-05-10
    256人看过
  • 来宾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来宾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
    2023-05-19
    168人看过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需要的费用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是不收费的,不需要费用。二、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
    2023-05-11
    185人看过
  • 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1、材料齐全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南宁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二、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的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
    2023-05-18
    130人看过
  • 房屋转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条款,出租人可对转租附加一些必要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对价,出租人作为产权人当然有权从中提取一定的收益。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
    2023-03-13
    299人看过
  • 来宾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来宾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二、来宾导游证核发的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三、来宾导游证核发的条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05月14日国务院令263号,2017年10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导游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3.没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有传染性疾病的;受过
    2023-05-14
    135人看过
  • 来宾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来宾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二、来宾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材料1.授权委托书2.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4.经办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5.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三、来宾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023-05-19
    218人看过
  • 单位集资房能出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单位集资房能出租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单位集资房是不能用于出租经营的。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能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
    2024-01-27
    119人看过
  • 徐州公租房租赁补贴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徐州公租房租赁补贴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七条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第十二条廉租住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可以按照
    2023-05-27
    476人看过
  • 来宾遗失补办律师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来宾遗失补办律师证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执业证书遗失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并在省级以上报刊或者发证机关指定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的种类、持证人姓名(名称)、执业证号和执业证书流水号。二、来宾遗失补办律师证受理条件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丢失律师证;2、在司法行政管辖范围之内。三、来宾遗失补办
    2023-05-18
    57人看过
  • 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投诉方式有哪些0571-12345二、杭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权利与义务(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相关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
    2023-05-26
    283人看过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2023-05-11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广西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财政局三楼房改管理中心 二、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2、在崇左市天等县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无轿车职工,有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稳定就业满一年以上纸质证明一份。 三
    • 双重租赁中如何确定承租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双重租赁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房屋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法律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公租房变换承租人是指原公租房承租人合同到时或者不符合公租房承租准则了,进而改变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变换承租人要求1、原承租人丧命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人员;4、与原承租人共有寓居二年以上;5、无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换承租人准备手续(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丧命的,提交丧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公租房的价格是怎样的,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3
      1、公租房的定价是:不超过周边同质量同面积出租房房价的60%。 2、根据地理位置不同,公租房的价格也不同。具体的话,要按照当地公租房所出台的价格,来做参考。 3、承租人租赁公租房满5年后可以购买公租房。租住公租房满5年后可申请购买公租房,购买价格,可以按成本价+利息购买自住。购买后后只能居住,子女也可以继承,但不能上市进行交易,要卖只能按购买时的价格卖给,会付活期利息。
    • 子女继承承租公产房是否有法律依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子女继承承租公产房有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缓冲处理。现在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我国现实的社会实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赋予了承租人生前同住人享有一项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