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35:40 430 人看过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

具体要求是:

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让侵权人得到惩戒,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3、法官有限度地自由裁量原则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一、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和支付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诉讼中,应当一并提出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

如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支付原则上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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