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8:11:52 347 人看过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员工工资争议要怎么解决

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可以由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解决:

第1个方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

第2个方法是、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约束的力量。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3个是、按照用工同工同酬的原则来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应该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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