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收到违反会计制度举报的监督单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03:11 246 人看过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不满意劳动举报投诉结果要怎么做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

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大的,最好就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参加仲裁活动。

3、举证证明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也就是谁提的就谁给证据。不过因为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就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4、审理裁决

仲裁那边给时间了,你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你是申诉人,要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就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要没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5、裁决决定

要是你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双分录”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双分录”业务会计处理的两个专用会计科目新《制度》为了适应扩大“双分录”会计处理业务后,在净资产中取消了老《制度》中的“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又增加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两个科目。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在执行新《制度》时,要想正确处理“双分录”的会计业务,首先必须加深对这新增的两个会计科目的理解和认识。第一、关于“资产基金”科目“资产基金”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7个方面,即主要是对行政单位的预付帐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共7个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在实际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应当在“资产基金”科目中下设“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共7个明细科目,按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预付帐款等以上7个内容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金额的增加额,借方登记预付帐款等以上7个内容的非货币性
    2023-05-02
    46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取保候审监督制度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2023-06-02
    497人看过
  • 审计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监督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部门对会计监管负有如下职责:1.基本原则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审计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上述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2.基本职责第一,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第二,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第三,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
    2023-04-24
    223人看过
  • 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注:一、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表(略)二、会计科目总说明(一)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二)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以下必要的增加和减并:1.个别大型自营建设单位,可以增设“371工程施工”、“375施工管理费”、“381待摊费用”、”337低值易耗品”、“338周转材料”、“339临时设施”等有关科目,并将“库存材料”科目按照主要材料、结构件、其他材料等类别设置总帐科目进行核算。以前结转下来的国家流动资金,可以增设“702流动基金”科目。2.经批准的停、缓建单位,可在“基建拨款”科目下,设置“本年维护费拨款”明细科目,在“应核销其他支出”科目下,设置“停缓建维护费“明细科目。实行生产自立的缓建单位,可以增设“374自立生产支出”、”851自立生产
    2023-04-24
    326人看过
  • 制定会计监督制度要符合什么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2024-05-16
    462人看过
  •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运用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各种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39条第2款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关于用人单位在实际运用该39条第2款时,总是出现偏差,导致自己在仲裁或诉讼中陷入哑巴吃黄连的境地。所以,正确理解并运用该条款,对用人单位非常必要。一、正确理解第39条第2款用人单位依据第39条第2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第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第二,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适用第39条第2款的误区误区一: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有一般违反和严重违反之分。只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对解除的具体要求和情形是否合法,哪些行为可以合理列为“严重违纪行为”,这些“严重违纪行为”是否列
    2023-06-14
    263人看过
  • 如何避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意思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财产报告与执行相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申请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会被拘留吗被申请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会被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
    2023-07-02
    66人看过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哪些制度
    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新准则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规范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准则在十个方面做出了重大制度调整:包括明确根据新《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强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明确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等。会计处理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在适用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会计处理:负债将原来的“借入款项”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核算。对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了修改。会计处理: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
    2023-06-12
    91人看过
  • 如何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本条是关于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举报的规定。举报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有关单位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违法行为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举报为专门机关监督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和有用的线索。举报既方便了组织和个人行使监督权利,又
    2023-06-05
    68人看过
  • 处理决定:违反制度
    劳动者违反制度时,公司可以通过记过、处分、降职等进行处理。留下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拍照,但最好的是让该员工自己出一个事情经过的说明,或者是请求公司从轻处理的报告。总之,目的都是为了留下他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掌握证据后,再看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如果情节比较轻,而且该员工的悔过态度较好,公司可以通报、处罚、降薪、降级等措施;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和他的劳动关系。违反制度处罚措施与责任追究办法违反制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处记过、处分等处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023-07-05
    429人看过
  • 党员监督管理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1、明确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党进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各种错误行为做斗争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积极态度,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八小时以内的情况,也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2、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坚持党员教有、管理与监督相结合。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5、教育引导党员相互监督。党委能直接处理党员吗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这里所指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的人有直接牵连;撤销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的
    2023-07-21
    432人看过
  • 如何举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一、如何举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举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方法有以下:(1)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有关劳动行政部门部门会进行及时的调查、核实以及敦促企业改正;(2)劳动者可以请求当地或相关工会的帮助,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纠正;(3)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6
    334人看过
  • 重点排污单位如何接受社会的监督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知识点第五十六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
    2023-04-29
    240人看过
  • 违反规章制度辞退问题如何处理?
    发现员工有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时要遵守以下程序:1、弄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实,比如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期间开小差等,并要为此收集证据。2、公司主管人员要根据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3、公司方面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大会讨论,确定是否开除员工。4、做出开除决定后,到劳动部门备案开除处分决定。7、做出《开除通知书》后,需要直接发给员工。8、转移员工档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2023-06-20
    33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违反监视居住制度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0
      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罚是: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 国家权力单位的监督制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了解权。这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实施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它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质询和询问,视察和调查,组织特定问题委员会等。 2、处置权。这是监督活动的一个实质阶段,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法或其他不适当行为实施纠正。包括作出各种具有法律的决定,对国务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受理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 3、制裁权。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违宪、违法或其他不适当的行为实施制裁
    •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工伤处理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8
      《工伤保险条例》确立的工伤赔偿属于无过错责任,职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是影响工伤成立的因素。职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致伤,可以按违反劳动纪律对其进行处理,但不能据此作为不得认定为工伤的理由。只要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
    • 违反国家规定举报检查监督管理人员的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责令其限期改正:(一)拒不建立或者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二)不按照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实行厂务公开的;(三)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选举的事项而不提交的;(四)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五)拒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参加董事会、监事会
    • 申报会计制度如何填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企业适用何种会计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核算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选择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有所适用的企业范围。小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