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患者死亡怎么申请司法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0:42:09 446 人看过

其实在医院做手术之前或者患者在接受治疗之前可能会发生的一些风险,之前都会让家属在责任单上签字的。家属有的时候可能会忽略了存在1%的风险率的这样一个比例,所以当发生了相关后果导致患者死亡的时候,有些家属也会申请司法鉴定具体调查清楚死因的。那么,在我国患者死亡怎么申请司法鉴定?

在我国患者死亡怎么申请司法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2、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1、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在我国规定工伤鉴定是问患者吗
    有的时候需要当面询问劳动者本人的,当事人需要如实的做笔录就可以。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
    2023-02-26
    438人看过
  • 患者死亡后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发生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之后,常规处理程序一般按以下:1.将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之后作。2.家属向所在地医学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3.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一般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
    2023-08-04
    140人看过
  • 我国司法鉴定死胎怎么保存
    一、我国司法鉴定死胎怎么保存?这是属于一种三联体亲子鉴定,除需要可疑父及流产胎儿的样本外,还需要提供母亲的鉴定样本,因为样本来自母亲体内,手术过程及分拣时势必会混合母亲的DNA成分,这时就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样本同时和胚胎样本进行比对,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特别提醒:流产的胚胎组织,如不能及时送检,样本需冷冻保存。女方一般采集血样,男方样本可提供血液、毛发、口腔拭子、烟头、口香糖、牙刷、精斑。二、孕妇死亡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骨盆部损伤关于孕妇损伤程度的鉴定。参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42条及《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78条之规定,宜掌握以下内容:孕妇在遭受外力打击,尤其是其腹部遭外力作用,加之恐慌、惊吓等因素,易于引起标准所述及的上述后果。妊娠于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称为流产。“先兆流产”一般系指孕妇发生阴道流血、轻微下腹痛、下坠感等流产的前期表现,如不
    2023-06-04
    132人看过
  •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鉴定死人么
    我国司法鉴定机制的建立以刑事鉴定为基础,但随着DNA技术、图像增强技术、仪器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指纹系统、痕迹自动检索系统和人工智能系统等许多尖端技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很多非诉讼活动如民事仲裁中的广泛应用,司法鉴定的范围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代科学技术攻克了许多过去不能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现今的司法鉴定不仅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说来,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鉴定的客体可以分为三
    2023-02-27
    348人看过
  •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由其遗产承担,而后由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要求对公司进行核算,公司的债务有公司已公司资产偿还,其个人债务有其遗产偿还。一、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的流程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进行公证,然后准备以下手续: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变更法定代表人所
    2023-04-10
    388人看过
  • 在我国泸州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申请?
    一、在我国泸州司法鉴定如何进行申请?泸县司法鉴定申请是如何提出的?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2、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3、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
    2023-06-04
    121人看过
  • 患者在医院摔倒死亡怎么赔偿
    如果跌到死亡是由于医院的过错,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3-06-19
    148人看过
  • 患者死亡如何做医疗过失鉴定?
    1、责任程度的判定从人身侵权行为的角度来说,医疗事故人身损害后果有三种,一是对生命权的侵害,即患者死亡,二是对健康权的侵害,即患者遗留下残疾,三是对身体权的侵害,即患者构不上残疾却存在明显的身体的伤害。对于三种不同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的判定,有其共同之处,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对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划分进行的原则性的规定,第一考虑医疗过失对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作用,第二考虑患者原有疾病与人身患者损害后果的关系。对于第一个因素,鉴定专家主要从医疗过失对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的关联程度高低来考虑,医疗过失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认定为“完全责任”。如医疗过失与患者的死亡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而非直接的因果关系,则不能定医方完全责任,而只能定部分责任。对于第二个因素,鉴定专家首先考虑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与患者自身疾病之间的关系,再考虑患者自身疾病的临床表现是否典型,
    2023-02-28
    40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死亡司法程序怎么走
    一、基本事项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二、一审程序1、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证据保全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
    2023-02-28
    371人看过
  • 患者对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从相关的鉴定规则看,患者及其家属在六十日内,就可以接到鉴定报告书了。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比较满意的,就可以在法庭上要求法官按照该鉴定结论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法官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当然,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仅仅以鉴定结论对我们不利为由申请再次鉴定的,这样被法官接受的可能性很小。一、何时可以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
    2023-03-21
    222人看过
  • 患者死亡的病例中谁申请尸检
    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由异议方提出尸检申请,但对不能确定死因的《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哪方提出申请,可根据民事证据规则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要求,应该由医院提出尸检申请,患方家属不能拒绝,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一、刑事案件尸检程序1、尸检首先应当经过家属同意。2、尸检结果,家属有权知道。3、侦查阶段,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延长。4、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找公安督察部门投诉。另外需要注意:1、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2、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3、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家属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尸检部门对死者的器官标本不要销毁并注意妥善保存,将来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服家属还
    2023-03-20
    141人看过
  • 在我国司法鉴定结束该怎么做?
    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一)鉴定委托的审查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二、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当
    2023-03-29
    114人看过
  • 在我国对于工伤死亡怎么认定
    一、在我国对于工伤死亡怎么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6-18
    256人看过
  •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全部要变更,整套流程走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完成更新手续。一、公司法人变更流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三)质监局受理、换照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
    2023-02-24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患者死亡司法鉴定委员会有过错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
    • 法医鉴定死亡患者遗体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
      医疗事故法医鉴定后,尸体通常会火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可以请法医病理学家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应该如何对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31
      患者死亡法官不准司法鉴定需要明确申请司法鉴定的哪一步出了问题或者是哪一程序不符合规定; 可以根据鉴定材料上的鉴定结果以及退回理由重新准备材料,或者申请人可以和自己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向其寻求建议和帮助,按照律师给出的建议再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再申请。
    • 医院患者的死亡怎样才能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应当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具体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 3、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4、鉴定组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运用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
    • 患者死亡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的赔偿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2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