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鉴定启动不合理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1:12:05 80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启动不合理的原因

1、把鉴定启动权视为准司法权

把鉴定启动权视为准司法权后,当然就只能由官方机构垄断,其观念基础是对官方机构的高度信赖。按照达马斯卡的观点,英美法系刑事诉讼属于“纠纷解决型”,司法的职能是解决国家与当事人之间的刑事纠纷,控方地位被当事人化;而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表现为“政策实施型”,司法的职能除了解决刑事纠纷外,还负责实现国家政策,控方的诉讼地位被官方化{2}。因此,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表现出对官方行为的高度信赖。而我国刑事诉讼的政策实施型色彩更是浓郁,在各种准司法权的配置上,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逮捕、拘留权,妨碍公民隐私权的搜查权,妨碍公民通信自由的监听、窃听权等,统统委诸侦检机构自行决定和实施。同样,我国把鉴定启动权也视为准司法权,高度信任官方机构可以做到客观中立,以至忽视了控方自身还存在根深蒂固的追诉犯罪的强烈欲望。

2、司法权相对于侦查权的弱势

在诉讼构造上,我国刑事诉讼的“行政治罪”的色彩较为浓郁,“控辩对抗”的诉讼色彩相对淡薄,侦查机关被赋予强大的社会控制职能,表现出对司法权的强势,这是不争的现实。从总体上看,我国刑事诉讼仍然属于典型的职权主义甚至超职权主义的模式,审判的中心地位未能得到确立,诉讼程序被分割为公、检、法三机关相互接力的三个阶段。因此,与控方可以自行决定实施拘留、逮捕、搜查、扣押等程序性实务一样,控方也可以自行启动鉴定程序而无需接受中立的司法审查。

3、对辩方启动鉴定程序的不信任

官方机构大概会这样认为,辩方聘请的鉴定人通常会把自己视为辩方的一员。美国学者郎贝因(JohnLangbein)曾把专家证人比喻为“萨克斯风”,律师演奏主旋律,指挥专家证人这种乐器奏出令律师倍感和谐的曲调{3}。因此,由辩方发起的鉴定程序,其鉴定的中立性和客观性受到官方机构的怀疑。我国的鉴定机构已经民间化、社会化,受经济利益、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鉴定人有可能迎备委托人的期待,在这种背景下,这种怀疑无疑具有现实基础。而且,受大陆法系传统和印证式的证明标准的影响,我国法官对鉴定结论普遍比较“迷信”。我国法律未规定法官评价证据证明力时可以自由心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既不是英美法的排除合理怀疑,也不是大陆法的内心确信,而是相互印证。相互印证要求支撑案件事实的各个证据之间,既要符合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又要符合外在的可检验性{4}。外在的可检验性要求各个证据组成的证据锁链必须满足本院审判委员会和上级法院的检验、复核,否则,判决结果很容易被上诉法院改判或撤销。鉴定结论往往处于证据锁链中的重要一环,其外在的可检验性十分突出,法官通常对之几乎不作审查,就当作定案依据。因此,一个具有鉴定资质的民间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如果与控方的指控证据相互矛盾,将会使法官在取舍证据上面临难题。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刑事诉讼法鉴定启动不合理的地方,其中一个就在于当事人对案件的参与度存在着缺失。结合导致其不合理的原因,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在体制上做出改进,应该让司法程序更加公正,要加大当事人的鉴定启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原则与刑事诉讼法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流程和每个阶段、环节都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不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还是其他的刑事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规范和准则就是刑事诉讼原则,它也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则,那么,刑事诉讼原则与刑事诉讼法原则是什么呢?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也称“刑事诉讼之主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六)审判公开原则。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四种:涉及
    2023-06-03
    28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一、探讨了有关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若干问题.所谓“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就是对刑事诉讼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或者说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一些理念.本文概述了九项基本原理,它并非是与司法实践毫无关系的纯学术研究,而是对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开拓性:是国内第一部以刑事诉讼原理为研究对象的学术著作。理论性:以思辨和比较的方法,诠释体现刑事诉讼规律的理念和原则,注重刑事诉讼法理的阐释。系统性:以刑事诉讼理念为精髓,以原则为主线,以诉讼要件与构造为基本分析框架,以诉讼程序中的理念和原则为归宿,是对刑事诉讼原理的系统研究。前瞻性:运用刑事诉讼原理,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宏观上提出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完善的方向,启迪思维,开阔视野。权威性:资料翔实、新颖,作者阵容强大。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
    2023-03-20
    22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120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诉法”第15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这些都是对刑事诉讼中“鉴定”的具体规定。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公安司法人员或当事人等在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后,若认为所作结论不够完备、不够明确或提出了新的问题、或发现与案件有
    2023-04-18
    5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鉴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120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诉法”第15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这些都是对刑事诉讼中“鉴定”的具体规定。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公安司法人员或当事人等在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后,若认为所作结论不够完备、不够明确或提出了新的问题、或发现与案件有
    2023-06-03
    44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
    2023-02-18
    3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规定是什么原因
    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一、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二、医疗纠纷该如何认定1、法官直接判定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
    2023-03-0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8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停止执行判决。与此同时,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时,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
    • 刑事诉讼法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4
      《刑事诉讼法》中启动再审的条件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启动权有什么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刑事诉讼法延长是什么原因?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1、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在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或者阻碍审理的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审理。对于需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
    • 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致,另一方面也存在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如在原审中恶意隐瞒重要证据,在申诉审查阶段才将实情托出,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再如,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上诉权,而是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因申诉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