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证文书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12:13 260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当事人应当对债权债务的标的、数额(包括违约金、利息、滞纳金)及计算方法、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约定明确。

(二)债权文书中应当载明当债务人(包括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三)债务人(包括担保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申办公证时,在债权文书中增设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条款的,其授权委托书中应当包括授权增设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内容,或包括授权申办具有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内容,或包括授权代理签订合同的内容。

(四)对核实债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方式所作的约定应当明确。当公证机构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进行核实时,无法与债务人(包括担保人)取得联系,或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未按约定方式回复,或债务人(包括担保人)回复时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充分证明材料,不影响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执行证书。

(五)债权文书经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时,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一、强制执行房产条件

强制执行房产条件:

1、债权文件以付款货币、货物或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件的支付内容毫无疑问;

3、债权文件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承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完写什么文书
    如果该公证书是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
    2023-03-12
    168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公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相较于普通的债权文书,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明显提高了可信度。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时,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事实依据来确定。在赋予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后,相关的司法机关就免除了事实调查确定的阶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在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强制执行时,不仅可以简便司法程序,节省债权人的物力人力,还能提高公证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这样,公证强制执行制度的实行提升了我国公证法律服务的层次,提高了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
    2023-06-19
    114人看过
  • 依据公证执行证书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先向原公证机关关申请《执行证书》。因为公证债权文书只是表明双方存在债权,且经过公证。至于债权的期限是否到期、是否偿还或部分偿还需要基本的审查。所以,公证债权文书到期后,申请人应向公证机关要求发出执行证书,公证机关向被申请人核实基本事实后做出执行证书。一、办理公证流程1、申请与受理。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2、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3、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2023-03-30
    312人看过
  • 税务强制执行程序文书
    税收强制执行的概念:税收强制执行,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不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或者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策法规规定的义务,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追缴手段。它是保障税收安全,维护国家税法尊严的重要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两种一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其它财产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第五十九条中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它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所称的个人及其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
    2023-06-13
    59人看过
  •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可以申请执行吗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实
    2023-06-13
    46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程序和范文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程序是审核一下事由,然后就是实际的执行,做出决定书。(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二)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三)强制执行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2023-08-15
    262人看过
  • 能够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必须是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怎样理解“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呢?司法部1990年12月12日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强制执行标的名称、种类、数量等。”这就是说,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在公证证词中明确写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字,如果没有注明这样的字样,当事人就不能用这样的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使申请了,人民法院也不能受理。一、能够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必须是经人民法院审查没有错误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在受理经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后,并不能立即进入执行程序,还要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进行审查。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因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它不是某一个机关的工具或附属物,它在行使其职权时,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独立地表达意思,它只能服从法律而不能服从任何其他机关。二是因为有些债权文书虽
    2023-03-25
    223人看过
  •  公证的债权文书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根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使法律行为生效、作为证据和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公司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以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根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我们可以知道它具有三种法律效力。首先,它具有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这意味着公证书可以确保法律行为的有效实施。其次,它也具有作为证据的效力,这意味着公证书可以作为法律诉讼中的证据,帮助证明某一事实的真实性。最后,它还具有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意味着公证书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确保法律行为的实施。公司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公证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 公 证 债 权 文 书 有 哪 些 强 制 执 行 的 效 力 ?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给付债务的义务,又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2023-09-13
    196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民商案件范围
    哪些民商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民商案件范围有哪些?申请强制执行民商案件范围包括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者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案件。1、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由本院一审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2、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者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4、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案件。5、行政机关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以上案件的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其他地区、国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执业的律师代为申请执行时,比照民事案件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必须取得执行申请权登记。登
    2023-06-11
    248人看过
  • 法院允许哪些文书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法院允许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
    2023-04-25
    422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财产有哪些范围
    一、强制执行的财产有哪些范围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
    2023-04-27
    35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
    2023-06-17
    410人看过
  •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部机关司局及直属单位: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我部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五月九日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第三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第四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外部文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第二
    2023-06-06
    336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有什么?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调解书;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当事人逾期不
    2023-06-2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执行文书范围是否具有强制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1、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未经公证的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8
      一、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双重效力。即强制执行效力和证据的证明效力。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或提起诉讼。《公证暂行条例》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可直接依据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的效力,但并不因此而禁止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执行期限内可申请执行,但不是必须申请执行,是否申请执行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执行而是持公
    • 申请强制执行文书范本强制执行的资料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请就近到当地新华XX查阅《实用法律应用大全》即可。
    • 行政单位申请强制执行书范文怎么写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14
      行政诉讼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YJBYS,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街XX号。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请求事项:1、请依法对XX人民法院(XXXX)平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请XX与被申请人XX因XX行政纠纷一案,业经XX人民法院作出(XXXX)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
    • 哪些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2
      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和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