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1:52:05 237 人看过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中止执行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申请执行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

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该规定并未明确赋予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我们可以得知,
    2023-06-28
    111人看过
  • 行政复议:针对不服行政处分的救济途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无法启动。所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是权益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工伤行政复议中,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是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处分超期申请行政复议如何提出不服行政处分超期申请行政复议实际上是非法的,因为行政处分并不是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20
    119人看过
  • 不服裁定执行中止要如何
    目前,关于不服中止审理的裁定,法律暂无规定救济手段。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而由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中止关系到当事人权利何时实现及能否实现的问题,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审判实践中,由于个别审判人员滥用诉讼中止弹性条款,造成一些不应当中止诉讼的案件被中止。而诉讼中止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复议,即使当事人认为中止诉讼不当,也无处可诉。这既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对审判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不利于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当中止诉讼的原因及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逃避审限约束,使个人免受追究。有的审判人员办案作风拖拉,当发现案件审限将至,就裁定中止诉讼,逃避内部监督;二是规避法律规定,不正当拖延诉讼。有些案件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办案法官为回避矛盾,同时
    2023-06-11
    176人看过
  • 裁定不予执行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无效,当事人既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
    2023-02-26
    68人看过
  • 撤回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救济途径
    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前款除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终结执行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结案后多久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对法院生效判决书履行完毕结案后,人民法院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
    2023-07-17
    406人看过
  •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规定是什么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规定是可以在执行过程当中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这个执行异议程序会产生一些问题:1、提出执行异议门槛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对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规定比较宽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只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而不要求预交案件受理费或保证金。即使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也无须承担任何费用。2、虚假执行异议行为法律风险低。部分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虚假合同
    2023-03-04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拒绝接受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拒绝接受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是,在收到人民法院裁定书以后的10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执行中止的法定条件,法院不会无故中止执行的。关于拒绝接受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拒绝接受执行异议裁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4
      拒绝接受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是,在收到人民法院裁定书以后的10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执行中止的法定条件,法院不会无故中止执行的。
    • 不服行政非诉执行查裁定书有什么救济途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若干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应当就是否准许强制执行作出裁定。根据若干解释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服是否准许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不能提起上诉,并且也未规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就导致实践中当事人(主要是被执行人)对准许执行裁定不服却找不到救济途径。那么不服行政非诉执行查
    • 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有何救济途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执行中有违法行为,对于被执行人来说那些救济途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违法行为是指执行法官的违法行为吗是什么样的违法行为救济途径很多,你可以向执行法官的上级领导(执行庭庭长、法院院长)反映。如果涉嫌犯罪,可以向检察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