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中的地接社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15:25 23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接地社要履行委托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二)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旅行社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标准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判断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借助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注意义务)及理性人(审慎管理人)的判断标准,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

1、法定标准。如果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针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是判断旅行社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标准。

2、善良管理人的标准。与上一标准相对应,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参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进行判断,即参照同类情况下,具有相当知识经验的理性人所采用的标准进行客观认定。

3、特别标准。即在旅游活动中,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采取特别标准,或者说高于普通人的标准。

具体而言,司法实践中,判断旅行社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首先要看旅行社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其安全保障义务的明确规定。其次,要看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发生是否超出了旅行社应当预见的合理范围。最后,要看旅行社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在其能力范围之内。

标准版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范本

<p>使用说明</p>

<p>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p>

<p>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p>

<p>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ldq

o;组团社&rdq

o;即&ldq

o;组团旅行社&rdq

o;,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ldq

o;地接社&rdq

o;即&ldq

o;地方接待旅行社&rdq

o;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p>

<p>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ldq

o;履行辅助人&rdq

o;,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p>

<p>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ldq

o;&rdq

o;以示没有特别约定。</p>

<p>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p>

<p>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p>

<p>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p>

<p>组团社:</p>

<p>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p>

<p>职务:</p>

<p>业务经营许可证号:</p>

<p>经营地址:</p>

<p>经办人:</p>

<p>职务:</p>

<p>联系电话:</p>

<p>传真:</p>

<p>电子邮箱:</p>

<p>地接社:</p>

<p>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p>

<p>职务:</p>

<p>业务经营许可证号:</p>

<p>经营地址:</p>

<p>经办人:</p>

<p>职务:</p>

<p>联系电话:</p>

<p>传真:</p>

<p>电子邮箱:</p>

<p>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p>

<p>第一条合同构成</p>

<p>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p>1.《接待计划书》;</p>

<p>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p>

<p>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p>

<p>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p>

<p>5.其他约定:</p>

<p>第二条合同当事人</p>

<p>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p>

<p>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p>

<p>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p>

<p>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p>

<p>《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p>

<p>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p>

<p>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p>

<p>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p>

<p>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p>

<p>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p>

<p>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p>

<p>7.对导游的要求;</p>

<p>8.其他:</p>

<p>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p>

<p>《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p>

<p>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p>

<p>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p>

<p>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p>

<p>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p>

<p>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p>

<p>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p>

<p>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p>

<p>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p>

<p>结算方式及期限:.</p>

<p>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p>

<p>第七条合同义务</p>

<p>(一)组团社义务</p>

<p>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p>

<p>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p>

<p>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p>

<p>(二)地接社义务</p>

<p>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p>

<p>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p>

<p>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p>

<p>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p>

<p>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p>

<p>(三)双方共同义务</p>

<p>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p>

<p>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p>

<p>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p>

<p>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p>

<p>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p>

<p>第八条风险防范</p>

<p>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p>

<p>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p>

<p>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p>

<p>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p>

<p>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p>

<p>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p>

<p>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p>

<p>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p>

<p>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p>

<p>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p>

<p>(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p>

<p>(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p>

<p>(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p>

<p>第十条不可抗力</p>

<p>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p>

<p>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p>

<p>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p>

<p>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p>

<p>第十一条违约责任</p>

<p>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p>

<p>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p>

<p>(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p>

<p>(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p>

<p>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p>

<p>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p>

<p>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p>

<p>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p>

<p>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p>

<p>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p>

<p>第十二条合同解除</p>

<p>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

<p>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

<p>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p>

<p>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

<p>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

<p>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p>

<p>第十三条争议解决</p>

<p>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p>

<p>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p>

<p>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p>

<p>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p>

<p>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p>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p>

<p>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p>

<p>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p>

<p>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p>

<p>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p>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旅游途中游客食物中毒酒店旅行社被判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游客在旅游途中食物中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普日大酒店业主丁明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女士经济损失2987.32元。同时判令山东省日照市某旅行社、江苏省镇江某旅行社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06年7月21日、22日,李女士报名参加日照某旅行社、镇江某旅行社两旅行社组织去山东日照旅游。旅游期间游客的食宿均由日照某旅行社组织安排。2006年7月22日中午12时许,李女士和其他游客被日照某旅行社安排在日照普日大酒店集体就餐,当时的食谱有鱿鱼烧豇豆等。吃完午饭后,李女士就随团乘车返镇,途中与其他游客相继发病,症状均为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由于病情严重,李女士去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经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截止同年7月24日下午,该批游客中共有20人出现症状,17人去医院就诊。经镇江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镇江
    2023-06-08
    97人看过
  • 旅游受伤旅行社负什么责任
    一、旅游受伤旅行社负什么责任旅游者在参团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旅行社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以下的责任。1.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委托代订旅游服务并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亲自处理这些事务。2.若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旅行社应明确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受伤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二、旅行社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旅行社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旅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1.特别是《旅游法》第七十四条,它明确了旅行社在处理委托事务时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因过错造成旅游者损失的赔偿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也详细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为旅行社在旅游受伤事件中的赔偿责任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确保了旅游者在受伤时能够依法获得合
    2024-08-08
    183人看过
  •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旅行社应否赔偿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旅行社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或具有过错的,应当对游客作出相应的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旅行社应否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2-07-22
    232人看过
  • 旅行社没跟游客签旅游合同合法吗?
    一、旅行社没跟游客签旅游合同合法吗?根据最新修正的《旅行社条例》规定,要是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是不合法的。《旅行社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旅行社不跟旅客前旅游合同的,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旅行社条例》第55条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1、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2、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3、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4、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5、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二、旅客在旅游中遇到旅行社不签合同的,可以怎么办?1、跟旅行社协商要
    2023-05-02
    495人看过
  • 旅行社旅游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你看后如果没有意见,就视为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盖章,你本人签名。在此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将单位的劳动岗位、劳动条件等与你有关的事项告知与你,并且应当将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公司的规章制度向你公示。一、旅游服务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二)旅游行程安排;(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其中规定了双方各自的法定义务。签订合同是对双方的一个保障,旅游经营者需要向旅游者提
    2023-02-26
    169人看过
  • 旅游法中的购物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旅游法规定解除
    2023-07-06
    414人看过
  • 旅游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一、旅游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旅游纠纷是如何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2023-06-07
    313人看过
  • 如何鉴别旅游网站合法经营旅游接待资格?
    随着人们外出旅游的日益增多,各种各样的旅游网站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出来,有订房的,有订票的,有预订旅游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有的是非专业旅游单位办的,也有的是传统旅游行业办的,让人们眼花撩乱,不辩真假。但这些服务有些是需要提前预付款的,有些人又怕万一付了款,变成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怎么办?在此我们告诉您一些辩别的办法,以做参考:1、在网上查看网站的自我介绍,如果没有,您最好不要相信该网站。如果有,请您查一下它是否是旅行社,因为中国政府规定,旅行社是特许行业,只有旅行社有权从事旅游接待。(但订房订票可以由其它行业操作)。您要检查它是否有由各地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网站的ICP经营资格号。如果以上都有了,您就可以自己考虑旅游网站的可信度了。2、如果该网站是由旅行社经营的,也请不要大意,您要检查一下该旅行社是国内社还是国际社,因为国家旅游局规定国内社只能组团到国内旅游或接待
    2023-06-07
    437人看过
  • 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欺骗旅游者消费
    一、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欺骗旅游者消费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欺诈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旅行社存在提供欺诈性低价游等行为,消费者将获得三倍赔偿。此外,若因此造成消费者重大健康损害或死亡,经营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性赔偿。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心,确保旅游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二、欺骗、强制购物行为旅游过程中,旅行社的哪些行为构成欺骗和强制购物消费?1.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行为属于违规。2.使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迫购物也是严重违法。3.此外,安排旅游者前往非法营业或未公开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收受回扣等行为都被明确禁止。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其他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这些规定都旨在维护旅游消费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三、处罚措施与法律咨询那么,面对欺诈和强制购物行为,法律如何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除了
    2024-02-13
    366人看过
  • 旅游团违约旅游社赔偿多少
    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4、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一、与旅行社签合同要注意什么1、看合同必备要素是否齐全。按照《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游合同必须载明的事项,如不在主合同中体现的,就要在行程表中体现。2、看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游如果要收导游小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标准;法规规定出境游一定要派领队的,合同中要有相关的约定;大部分旅行社通常会将省外游、出境游委托地接社去做,旅行社有义务在合同中告知游客地接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3、注意合同中
    2023-03-03
    174人看过
  • 旅游区开发征地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中规定,征地工作应包括以下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从具体操作来细分的话
    2023-04-27
    252人看过
  • 跟团旅游途中受伤,旅行社应当赔偿么
    律师解答:应当。外出就餐,外出旅行或购物时发生人身伤害的,我们可以在违约和侵权之间选择,一旦选定一种维权方式,则不能变更为另一种方式,而且也不能既主张违约又主张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024-04-27
    288人看过
  • 内地居民往港澳地区旅游指南
    (一)申请手续申请人向有港澳游经营权的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后(可通过港澳亲友在港澳付款,也可自行向内地旅行社付款),到户口所在地港澳游组团社或代理社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意见后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二)受理审批程序及时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批准后签发证件,通知有关旅游公司,由旅游公司通知申请人参团出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有关旅游公司。
    2023-05-29
    81人看过
  •  旅游过程中游客突然去世,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游客突然离世,而旅行社未能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或存在过错,那么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游客突然离世,而旅行社未能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或存在过错,那么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如 何 规 定 ?标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专门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少年审判制度,由少年法院审理。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依法从重保护。二、未成年人刑罚的执行1. 未成年人刑罚的
    2023-09-1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旅游意外险指的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旅游意外保险,即是旅游保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国际或者国内旅游过程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或者其他事故,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予以保险金赔偿的一种保险业务形式。当人们在旅游发生意外时,购买了旅游意外险的,可通过诉讼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保险条款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
    • 旅游投诉指南旅行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旅游投诉指南旅行—选好旅行社最重要旅游一定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才能保证你旅游的愉快和安全。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中国公民出境游由国家特许经营,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否则就是假冒。目前,我国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主要负责组织、接待外国
    • 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2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的,可能会被导游投诉举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不依法与聘用的导游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不依法向聘用的导游支付劳动报酬、导游服务费用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三)要求导游缴纳自身社会保险费用的; (四)支付导游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者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导游也可能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 旅游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违反旅游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 旅游合同是什么,旅游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外出旅游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手续,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在旅游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可以维护和保障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系到旅游者的切身利益。旅游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是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旅游合同的,一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旅游合同的特征是:(1)当事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