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的双方是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9:43:42 85 人看过

一、拍卖的双方是什么关系

在拍卖行为中,委托人和拍卖人是拍卖合同的当事人,委托人和买受人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根据合同约定及拍卖规则,开始整理拍卖标的资料,制定《拍卖规则》、《拍卖须知》,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拍卖标的展示等筹备工作。并与有意向者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书。之后,拍卖人组织拍卖活动,由竞买人发出要约,拍卖人对最高应价者作出承诺,竞买成功,拍卖活动结束,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至此,买卖合同成立。

二、拍卖协议的内容

委托拍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委托拍卖双方的名称、住址等自然情况;拍卖物的概况;保留价;拍卖的时间、地点、标的支付或转移的时间、方式;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等。

三、签订拍卖协议的注意事项

1、委托人在订立委托拍卖协议时,必须全面了解拍卖人是否具备从事拍卖业务的资格,即了解拍卖人是否是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2、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委托人在订立委托拍卖协议时,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此外,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5、委托拍卖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而且必须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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