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办理地方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9:39:43 314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洪南路贵毕大道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4号窗口,乘坐公交3路、6路、7路、9路、14路等车,到毕节市洪南农贸市场、洪南水果批发市场站点上/下车

二、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特殊环节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现场审核报告,对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规定审查

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查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现场审查报告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复核审查步骤参考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载][下载][下载][下载][下载]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毕节医师执业注册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原件一份申请人《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小二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两张申请人《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小二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3《医师资格证书》?真实有效,原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医师资格证书》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出具,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
    2023-12-03
    458人看过
  • 黔南州企业注册登记费办理在哪个地方
    一、办理地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事人员均为县市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二、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三、办理材料四、办理流程受理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精神,此项收费已暂停)收费五、办理地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事人员均为县市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
    2023-05-28
    248人看过
  • 聊城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一、聊城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申请人向卫生行政单位提出许可申请;2.材料符合形式,受理;3.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4.予以批准作出书面许可决定。二、聊城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3.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和有关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4.医疗机构主要医疗仪器设备配置登记表5.拟变更诊疗科目的科室设置平面图三、聊城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2023-05-14
    268人看过
  • 莆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莆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二、莆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三、莆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需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承诺书》);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收取电子证照)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内容包括科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2023-05-19
    71人看过
  • 毕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一、毕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在哪办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邓家湾路口二、毕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三、毕节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有哪些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
    2023-05-18
    293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7、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8、医疗机构拟注
    2023-05-27
    105人看过
  • 天津护士执业注册在哪个机构办理
    一、天津护士执业注册办理机构办理机构:天津市卫计委二、天津护士执业注册办理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第十七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
    2023-05-25
    386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实施单位是谁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实施单位是谁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实施单位是临汾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023-05-11
    359人看过
  • 天津宁河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6条;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宁河区芦台镇金华路(原绿洲大厦)宁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宁河区审批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5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7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nhqzwfw.tj.gov.cn/)
    2023-12-08
    435人看过
  • 毕节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是否收费
    一、毕节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是否收费办理费用:免费二、毕节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
    2023-05-13
    252人看过
  • 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时限在20工作日之内办结。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二、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
    2023-05-14
    383人看过
  •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2)不符合《xx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投资资金不到位;(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5)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及X光室验收不符合要求;(6)消毒供应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核不合格。一、医疗过错责任8种情形有哪些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
    2023-06-19
    341人看过
  • 宜春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收费吗
    一、宜春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宜春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申请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录6、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7、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培训证明、进修证明。三、宜春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修改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修改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
    2023-05-18
    197人看过
  • 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一、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如何规定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二、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2023-05-18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公司注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流程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7
      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属于设立分支机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二)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船舶注册登记在哪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船舶登记到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各地船舶登记机关请咨询当地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 抵押注册登记在哪里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申报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 2、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借款人为非抵押人时,需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报告备案表;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土地随同房产同时抵押的,需提供房产他项权利证明书。
    • 医生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使用范围内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