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包人检查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3 21:13:12 91 人看过

发包人检查权是指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以及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发包人拥有随时对工程作业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检查权需要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行使。

一、什么是发包人检查权

为了提高工程的建设水平、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保护发包人的利益,发包人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管理工作。

发包人对工程作业的检查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作为工地代表。发包人委派工地代表后,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以及其他应当由发包人解决的事宜。

另一种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检查。国家规定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应当委托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除此之外,发包人也可以自愿委托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应当是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研及工程建设咨询公司。发包人委托监理的,应当与监理人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在实施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

二、发包人检查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一)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二)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三)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四)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三、发包人与承包人区别有哪些

发包人与承包人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义务不同,承包应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包人应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申报债权有什么要求,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有什么要求,有哪些相关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为应当在法院确的申报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也需要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怎么申报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
    2024-02-04
    111人看过
  • 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相关规定担保物权是指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二、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的范围有什么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24-02-02
    343人看过
  • 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有什么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是一家销售保险合同并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有两种类型的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参见: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以公司形式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设立保险费基金。同时,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第一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遵循市场行为监督与偿付能力监督并重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监督检查。第二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第三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制度。保险机构年检和日常检查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1)机构设立或变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2)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三)资本金、公积金和各项准备金是否真实、充足;
    2023-05-02
    500人看过
  • 申请证据调查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申请证据调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里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调取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材料;三是当事人及其诉讼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17条、第15条都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
    2023-06-03
    138人看过
  • 成都限行查询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成都限行查询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交管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第20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交管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因此,最晚可在违法行为发生十三日后在网上查询。二、成都限行规定:1、2018年7月至2018年6月,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2、限行时间:凌晨7:30至晚上20:00;限行范围: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车牌尾号为字母:按最后1位数字管理。3、2018年7月至2018年6月,周一至五限行尾号顺序为:1和6,2和7,
    2023-05-11
    462人看过
  • 不发工资投诉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恶意欠薪罪。《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
    2023-03-28
    309人看过
  •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新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新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三、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
    2024-01-16
    295人看过
  • 涉及工程发包无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涉及工程发包无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内容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3.未履行法定程序违法直接发包,包括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未招标,依法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核准的;4.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进行发包,包括未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未履行依法所需的发包前置审批手续、采用邀请招标进行发包未履行依法所需审批手续等的;5.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6.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又未经承包单位同意,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二、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是什么建筑工程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
    2023-09-22
    32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的简要介绍土地使用证分为农村集体使用证(包括宅基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划拨土地只是给原用地的单位进行了土地和安置补偿,没有向国家缴纳出让金等费用,属于政府无偿划拨给你使用。主要特点是无期限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的指导方案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023-03-20
    279人看过
  • 工程发包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负责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负责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参与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组织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第四条计划营销部负责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组织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第五条党群工作部在审计承包工程合同时一并审查发包工程安全协议,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发包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相关的技术监督工作。第七条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中应由发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一
    2023-05-01
    156人看过
  • 社会保险稽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第四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
    2023-03-15
    96人看过
  • 驾照异地换证需要体检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驾驶证异地换证需要体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即为异地车管所。驾照6年换证需要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驾照6年换证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明、原来的驾驶证以及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6年到期换证的需要在驾驶证到期之前的九十天之内办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
    2023-11-21
    408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公开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公开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是明确适用公开审查的案件类型。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收集到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上争议较大的案件,可公开听取诉讼参与各方及社会各界多方意见。二是规范公开审查的程序。公开审查可依职权和依申请启动,参与人员包括侦查机关相关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被害人等各方。参与公开审查的各方依次围绕社会危险性发表意见,可当场提交证明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材料。三是规范意见审查的要求。要求承办检察官将参与人员的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采纳与否的依据及理由,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参与各方意见一致的,可当场宣布审查决定。四是完善反馈说理机制。要求在逮捕案件执行后及时将案件处理结果、是否采纳意见的情况及理由告知参与公开审查的各方,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二、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
    2023-04-28
    84人看过
  • 个人股权转让税率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个人股权转让税率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税率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3、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
    2023-04-02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包人检查权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发包人的权利有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4
    • 有哪些行政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行政许可法将监督检查的主体规定为两种: (1)设定的主体, (2)实施的主体。 2、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主要包括:立法机关即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地方立法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哪些是工程发包与承包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6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方面与“建筑法”配套的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发布)、《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2003年共同发
    • 《合同》为何规定发包人享有检查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依《合同法》第277条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享有检查权利。这是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时间长,而且许多大型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结构复杂,一经建成,即使发现质量问题也很难弥补,或者虽然能够弥补但耗资巨大。因此,为了随时了解工程的进度和工程的质量,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发包人可以随时对工程的建设进行检查,承包人也有义务接受发包人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必要监督,并应予以配合。但是,发包人在检
    • 通常什么叫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30
      检察院审查起诉指检察院为了确认办案机关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是否起诉决定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