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33:32 301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准确掌握城乡各类土地的权属、分布、利用和储备情况,促进耕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基础图件和数据,市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07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是采用不小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下简称详查)基础图件比例尺的现势性强的遥感资料制作的正射影像图及相同比例尺最新测绘的地形图为工作底图,参考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图件、数据、面积和土地所有权状况,在此基础上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对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更新,为制定国民经济规划和有关政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提供的准确图件、数据等基础资料。我市的土地详查工作距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乡镇区划的调整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的加大,以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有的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详查的成果资料与土地利用现状差别很大,制约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影响了各级政府对土地的科学、有效管理。做好更新调查工作,准确反映城乡土地利用现状,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需要,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进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时、按要求完成更新调查任务。

二、更新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利用1:10000正射影像图(航片、卫片)、地形图,全面查清我市境内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和各级行政境界状况。

(二)按《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实现新旧地类的平稳过渡,做好城乡分类衔接。

(三)全面更新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者一致。

(四)全面建立和更新1:10000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通过实现土地利用信息自动化管理,实现城乡地籍一体化。

(五)在更新调查外业完成的基础上,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

三、更新调查的工作步骤

从今年11月开始,分四个阶段开展更新调查工作。

(一)准备阶段(2005年11月-12月)。各地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抽配人员组成技术专班,并在此期间完成图件的购置收集、资料的整理,表格的印制、仪器设备的购买、工作经费的落实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全市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上报审批及各县(市)区实施细则的制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技术培训,市国土资源局在11月份对市区从事更新调查的工作人员及县(市)区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同时在市区开展试点。

(二)外业调查阶段(2006年l月-7月)。完成辖区内各级行政区域境界、土地权属界线、用地类型、线状地物、零星地物的外业调绘和正射影像图着墨整饰等工作,更新对田坎系数进行求测,整理外业调绘手薄、权属文件等基础资料。完成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图件和控制数据接边工作;完成相邻地区的接边工作,形成接边协议;完成全市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申请省国土资源部门对各县(市)区外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三)内业整理和数据库建设阶段(2006年8月-12月)。在调查资料整理归档完毕、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汇总更新调查成果,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衔接。

(四)成果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月-6月)。整理数据库的建库成果,撰写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向省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预检和验收。

四、加强领导,确保更新调查工作按时完成

更新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搞好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更新调查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的人员组成专业调查队伍。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全市更新调查工作的检查、指导,积极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鄂政办发[2004]99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更新调查所需的经费,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或从土地收益中支出,确保全市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襄樊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立勇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进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杨利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碧清市民政局副局长

郝福新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笑健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家良襄城区政府副区长

张祖林樊城区政府副区长

王保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盛国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成俊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盛国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浙委办[2003]76号)精神,为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1月初对全市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文件贯彻情况。是否按照浙委办[2003]76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立、会议部署、工作措施、经费保障,以及领导责任制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二)二轮土地承包落实情况。对因各种原因尚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的,这次在完善工作中是否按照面积、四至、合同、权证“四到户”的要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户;对原开展过二轮土地承包但权证一直搁置在村的,是否将承包权证发放到户;对特殊情况要求暂缓二轮土
    2023-06-10
    224人看过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根据省安委会的安排(冀安监协调[2005]20号),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6月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附后)。为确保该活动深入、顺利、有序开展,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把它作为落实国家、省安委会的工作安排、普及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月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任务,确保竞赛活动收到实效。三、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动员,广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特别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学校、高危行业、重点行业等,
    2023-06-09
    400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1-21生效日期:2002-01-21发布部门: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襄政办发[200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襄樊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襄樊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知识产权局,为市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机构,主管全市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一、职能调整将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承担的襄樊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2023-06-05
    230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襄樊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襄樊政发[200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襄樊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商品商标的知名度,加强对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襄樊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襄樊市知名商标是指经市商标主管部门认定的襄樊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较高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襄樊市知名商标的认定机关,依法负责襄樊市知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襄樊市知名商标的初
    2023-06-07
    258人看过
  •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节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蚌政办[200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同意,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拟于1月下旬对各县、区春节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组组成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带队,从市公安局、农委、经贸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参加。邀请新闻单位随行采访。二、督查内容(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88号)贯彻落实情况;(二)各县、区“两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三、督查方式(一)听取当地政府情况介绍,查阅有关工作资料;(二)随机抽样检查1个农贸市场、1家食品生产企业、1个食品超市
    2023-06-07
    179人看过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黑河市城区基本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开展经营城市工作,探索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建设发展城市的新方式、新对策,促进经济及社会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黑河市城区基本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此次专项调查自2004年3月开始,2004年5月结束。大体分三步进行:3月1日-20日,主要对城区土地资源进行调查;3月21日-4月15日,主要对城区资产情况进行调查;4月16日-5月10日,主要对城区可供开发利用的其他资源进行调查。二、此次专项调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土地资源情况,根据黑河市城市总体规划,掌握城区内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情况(包括闲置土地、可动迁开发的土地等);二是城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用的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土地、车辆等;三是城区广告经营权情况;四是城区内其他资源情况。此次专项调查将采取实地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填表等方式进行。三、为确保此次专项调查
    2023-06-10
    481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通知
    发文单位:襄樊市人民政府文号:襄樊政发[2005]35号发布日期:2005-10-18执行日期:2005-10-18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是严格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环节;是切实保护耕地,维护粮食生产安全和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客观要求;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现
    2023-06-10
    308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印发《襄樊市货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货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O年五月二十七日襄樊市货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襄樊市货运出租汽车管理,保护经营者和货主的合法利益,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运出租汽车是指:从事市内短距离、小件商品物资、门对门运输、以车公里计价形式的一吨以下(含一吨)的货运待租汽车。第三条凡在襄樊市境内经营货运出租汽车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货运出租车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货运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机关,其所属的襄樊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具体实施本办法。工商、物价、税务、公安、城建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交通主管部门做好货运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全市货运出租
    2023-04-23
    250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会计局关于做好《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襄政办发[200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会计局《关于做好〈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0年四月六日关于做好《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市会计局2000年3月24日)为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广泛宣传贯彻《会计法》《会计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会计法》,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介,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制作黑板报、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会计法》的重要内容,宣传会
    2023-04-24
    278人看过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和《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丽水市建筑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市场的规范安全运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和内容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范围为2003年市本级和县(市、区)在建工程。国家投资和政府融资的工程和重点工程必查,一般工程抽查率30%以上。主要内容:(一)贯彻有关招投标法规,规范招投标行为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二)有无规避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围标、陪标、串标以及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三)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地方封锁和行业保护;是否存在与招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配套细则相抵触;评标是否执行有关回避制度。有无肢解工程发包、少招续标等行为;投保金是否按标准收取,有
    2023-04-22
    375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各类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城市规划审批程序。临街建筑必须采用方案竞选的办法,提高设计质量。认真清理整顿勘察设计队伍,对越级设计、出卖图签、图章、私招乱雇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设计方案一律取缔,图纸没收,并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新建工程特别是国家重点工程、住宅工程、市政工程不出现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二、强化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严禁任何单
    2023-06-10
    396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区广场和开放式游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市区广场和开放式游园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襄樊市市区广场开放式游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区广场和开放式游园的管理,维护优美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保持市区广场、游园整洁、美观,给广大市民、游客提供优美的休闲、游览场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所有广场和开放式游园(以下简称游园)。第三条市区广场、游园是广大市民及游客进行游览、娱乐、锻炼、休闲等活动的公共场所,广大群众必须自觉维护秩序,爱护广场、游园设施,保护广场、游园环境。第四条市区所有广场、游园的管理都要接受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园林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广场、游园的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园林局依据有关标准制定。第五条市区广场、游园竣工后,有关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市
    2023-04-22
    408人看过
  •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力争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一批骨干分子,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犯罪团伙,清理一批传销人员;力争使我市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受骗前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二、工作重点1.严厉查处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2.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
    2023-06-11
    310人看过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优惠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我市从2001年开始,对市区一些重点地域(工业园区)通过实行免收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先后吸引了大批客商前来投资办企业,使招商引资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市区工业园区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区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优惠办法作如下调整:一、凡经省级及省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企业发展所需的工业用地,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认定文件,可免收土地出让金,只收取按土地出让金计提的农业开发资金。二、凡在市政府已发文明确给予优惠政策的有关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具体见附表)投资创办企业的,其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统一实行减半收取,如出让金减半后达不到按省定计提农业开发资金标准的,按计提农业开发资金标准收取。三、凡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点规定的工业企业,其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按全额收取,不予减免。四、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享受优惠后的地价不得低于
    2023-04-22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产假的法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促进产学研合作办法的通知第10条规定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并注册落户在本市的研发机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省有关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第19条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1
      参与节能奖励组织实施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