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解除法律适用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七十二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第七十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七十四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人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原决定机关的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四条
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8月28日)
第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1994年3月21日)
第五十八条对已经逮捕的人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对该人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该人犯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及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四)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人犯被羁押的时间已等于或者超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该被告人判处的刑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八十一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监视居住的实施
418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13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有解除吗?如何才能解除监视居住
292人看过
-
有效解除监视居住的方法
361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解除监视居住要什么条件
238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适用监视居住注意什么?
325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监视居住适用哪一条法律?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8在《刑事诉讼法》第74条-79条中,主要是对监视居住的规定。包括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一般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监视居住。特殊情况下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是不能在羁押场所、办案场所进行。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外,需要在24小时之内尽快通知其家属。
-
允许被监视居住人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嫌疑犯,被告人等待审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限到期时,应立即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必须立即通知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者和有关机构。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
-
监视居住37天能办理解除监视居住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4公安监视居住37天后一般不会解除,是否解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
-
监视居住期满到期如何解除监视居住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0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单位,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
解除监视居住证明的书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______人民法院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刑字第号 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决定对被告人______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现因……,本院决定对被告人______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向被告人宣布的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被告人签名:_________ 附: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