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7:51:38 337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人民公社体制是什么废除的

人民公社是1984年被取消的。

1983年10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1984年底完成建立乡政府工作。

到1984年底,已有99%以上的农村人民公社完成了政社分开工作,建立了9.1万个乡(镇)政府,并建立了92.6万个村民委员会

政社分设后,农村经济组织的形式和规模可以多种多样,不再自上而下强行推行某一种模式,既调整了生产关系,又改进和加强了农村政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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