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能构成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0:53:33 205 人看过

鉴于认定工伤的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该原则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另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即使符合三工条件,也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

3、劳动者自残或自杀的。

一、职工工伤保险认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2024哪些情形不构成诽谤罪
    一、哪些情形不构成诽谤罪不构成诽谤罪的情形有下列三种: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二、我国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形式有哪些根据最新网络诽谤司法解释第一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三种行为方式:(一)捏造并散布“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是最为典型的网络诽谤行为方式,具体是指行为人捏造损
    2024-02-02
    69人看过
  • 有哪些是不算工伤情形?
    一、有哪些是不算工伤情形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2023-04-16
    42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
    2023-03-16
    212人看过
  • 职务犯罪不能构成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1.不如实供述罪行的;2.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3.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4.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5.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一、党员工作失误如何追责在认定违纪时,对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可以依据有关违反工作纪律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在认定违法时,如果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违反了该规定,亦属于职务违法行为。在认定涉嫌犯罪时,对于情节严重,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党纪责任,给予其政务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二、受贿15万应怎么量刑受贿15万元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2023-06-27
    236人看过
  • 哪些情形能认定为工伤能得到工伤赔偿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
    2023-06-17
    1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行为人符合以下条件下的,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2.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3.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一、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什么罪校园暴力能构成以下违法犯罪:1、故意杀人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2、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其在客观上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其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利。教师、行政人员在体罚学生时因过失而致学生死亡的,便犯此罪。3、故意伤害罪:本罪是指故意
    2023-03-25
    421人看过
  • 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对这一规定仍有争议,但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仍认为,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其打工行为只能按一般民事关系处理。本着合同自由的原则,劳动报酬等不受劳动法最低工资等约束,也无需为其购买社保。从企业的角度讲,雇佣学生可合法的降低用工成本,也无可厚非。现实生活中,使用学生实习在某种程序上已经成为一种用工模式。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加班等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这使得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不堪重负,使用更多的学生实习成为降低成本的方案之一。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中介机构专门运作此事,作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接。2、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另一类是虽达到退休年龄
    2023-04-16
    1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2023-03-29
    169人看过
  • 不构成诈骗未遂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构成诈骗未遂的情形有哪些?不构成诈骗未遂的情形有犯罪的结果已经产生犯罪既遂状态或者未着手犯罪。关于诈骗罪未遂,他实际上是以数额是否造成损失为标准的,如果没有诈骗到钱财的话,就是属于犯罪未遂的状态。需要比照犯罪完成的状态来进行从轻处理。二、法律规定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诈骗数额巨大,以3万元为起点。在司法实践中,常遇到较多的诈骗未遂案件,对诈骗数额巨大,但又未遂的诈骗行为的如何处理存在着分歧:对诈骗数额巨大的未遂行为不应定罪处罚,理由是,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规定了: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
    2023-06-03
    494人看过
  • 哪些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形
    一、哪些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2023-04-28
    17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为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存在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将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是因为职工的这种伤亡是由于其自身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的,按照刑法和治安管理方面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本身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外,将这种伤亡排除在工伤之外,也是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不将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主要是考虑,醉酒是一种个人行为,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行为失去控制,引发各种事故不能作为工伤处理。条例这样规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职工酒后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例如,某职工为了获取
    2023-06-09
    469人看过
  • 能够申请工伤延迟情形有哪些?
    一、能够申请工伤延迟情形有哪些?能够申请工伤延迟情形有,当事人伤情还没有稳定进行工伤申请可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伤情。向劳动行政部门请求认定工伤(亡)的申请人,能够是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也能够是职工本人或其亲属。在正常情况下,职工本人或其亲属应首先向企业申请,但如果企业拒不向其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的,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有权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亡)认定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这不仅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
    2024-01-05
    47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构成失职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主体条件: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3.客体条件: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4.主观条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失职罪的构成,失职罪有哪些具体罪名失职罪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罪,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罪,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罪也可以分为一般国企事业单位的失职罪、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罪。如以下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罪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等。《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
    2023-07-27
    37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一定构成犯罪
    以下情况可能会构成犯罪:1、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2、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行为;3、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交通肇事构成犯罪情形(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3-08-09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虽然鉴定伤残不够级别,但并不妨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哪些情况不构成逃逸,哪些情形不构成肇事逃逸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28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需要耗费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去弥补可能会发生的人员损伤事件,还会消费警力,若是驾驶员再肇事逃逸,那么无疑会加重社会的成本。为了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我国加大了此种行为的惩治力度,使得更多人畏
    • 哪些情形构成不正当竞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31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为法律规定的经营者; 2、存在混淆行为等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其它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4、造成的损害与实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交通事故中构成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
    • 哪些情形下是工伤,有哪些情形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