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成民初字第362号
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管弄村。
法定代表人韩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翟旺,男,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X州省X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75号。
委托代理人田锋,四川诺瑞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平(系成都市金牛区X风工艺玻璃加工店业主),男,1973年8月11日生,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小河边1号附18号。
被告李X英(系成都市金牛区X峰艺术玻璃加工厂业主),女,1950年1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马街乡魏家祠村七组。
本院在受理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李X平、李X英专利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5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李X平、李X英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其申请撤回对被告李X平、李X英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X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X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X平、李X英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070元减半收取1035元,由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负担,其他案件受理费1035元,其他诉讼费1000元,共计2035元退还给原告上海翔实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审判长张毅
代理审判员钟晞鲲
人民陪审员卢志红
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谢达安
-
李**与李小*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187人看过
-
诉被告李**、徐**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487人看过
-
李X诉首钢重型机械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
111人看过
-
蒋莹、李鑫诉李艳英房屋权属纠纷案
280人看过
-
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228人看过
-
严益楼、胥加巧与天水永顺装饰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
489人看过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更多>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侵权案件是专利纠纷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3专利侵权当然是一种纠纷。 专利侵权纠纷的起源是由于专利侵权行为,这是专利权保护中的一项内容,因为它有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具体规定在我国的专利法之中。 《专利法》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
-
产品和别公司雷同要上诉问商标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侵权结果发生地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网络侵权案件因案件发生在网络,所以具有特殊性,在确定网络侵权行为地的时候,一般原则是以被告的设备所在地为依据的,因为这具有确定性与合理性只有在被告的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无法确定时,才对原告的侵权结果发生地,辅助进行适用
-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销售者与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专利权的管辖与管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未起诉销售者、销售行为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3、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否则:(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同履行地,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出现侵权后。在行政裁决过程中、使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e;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票,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侵权产品
-
专利权侵权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对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案件的地域管辖这样确定: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