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据此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一、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什么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二、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如何行使
1、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
(1)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3)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
(1)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3)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三、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
在先履行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没有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或者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符合要求,后履行义务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如果先履行义务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则后履行义务方享有违约责任请求权。如果先履行义务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则后履行义务方又享有合同解除权。该三种权利应如何行使,权利人是只能选择适用,还是可以合并适用,则要从三种权利的性质和功能予以分析。先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其功能在于避免先履行义务人进一步扩大损失;违约责任请求权属于请求权,其功能在于弥补先履行义务人已经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其功能在于终结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三者性质不同,功能不同,不能相互代替,故不存在只能选择适用的问题。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及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95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分类
159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及不安抗辩权)
439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代替先履行抗辩权
138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432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由谁举证
380人看过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
民法保证法连带责任是否有先诉抗辩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1保证人之间没有先抗辩权的。保证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存在先后顺序的问题。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选择了其中一个具有现实履行能力的保证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在该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便产生了两个追偿权。第一个追偿权是向具有本位责任的债务人行使,第二个追偿权,是履行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部分,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行使
-
-
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责任对方能抗辩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31、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之间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的所有保证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确与债权人约定了为一般保证,则连带共同保证的所有保证人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
抗辩连带责任担保人中的抗辩人包括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8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2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