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有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5:30:48 178 人看过

一、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有哪些要求

个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北京社保个人信息变更如何进行办理
    北京社保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手续1、单位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或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账户信息采集;(1)单位通知人员开具领取待遇的银行卡(折);(2)单位采集报送银行账户信息。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变更信息①登陆平台,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变更“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参保人联系电话”及“参保人手机”。(变更参保人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个人信息批量修改”模块批量修改单位人员的手机号码)。③系统提示成功后即可,无需到社保中心审核。方式二: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变更信息①登陆台,进入“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及最新升级补丁;②进入“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修改“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参保人联系电话”
    2023-05-09
    450人看过
  • 北京公积金缴存是怎样的
    那么,关于公积金缴存、提取以及贷款,北京现行政策是怎样的?一、公积金缴存目前,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缴存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560元(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2%×2,合计374.4元。下岗、内退等职工,每月最少缴存公积金1092元(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2,共计262.08元。缴存上限:月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依此计算,201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4170元。二、公积金提取按照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三、公积金贷款北京公积金规定,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
    2023-05-05
    484人看过
  • 公积金个人信息有误如何变更
    公积金个人信息有误的变更:需要职工持有效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其中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企业开具的职工证明,最好能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一、住房公积金换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换房申请书申请条件如下: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能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税单证明等;4、对新购住宅装修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购房发票等资料或原有住宅再次装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5、合作机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
    2023-04-01
    484人看过
  • 北京房山区公积金缴存流程
    可选择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选择汇缴,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由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员清册》或《住房公积金汇缴减员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到公积金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点窗口办理。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流程是怎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流程如下:1、打开百度搜索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员工公积金账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公大厅个人界面;4、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修改或预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二、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登记与开户单位登录济南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先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持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和相关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单位
    2023-03-03
    417人看过
  •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
    2023-03-12
    266人看过
  • 昆明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缴存职工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手续。所需资料:1、单位证明;2、本人身份证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3、(一式二份)。(点击表格名称即可下载)办理流程:1、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柜台交初审柜员办理信息变更;2、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存银行初审柜员受理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料变更回单(一式二联)。受理渠道: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柜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2023-05-1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7
      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机构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的所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登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
    • 公积金信息变更需要去哪里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 公积金个人信息有误要怎么变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4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 公积金缴存办理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修订,第350号令公布)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审批条件一、基数: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
    •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