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解散的股东是否要继续履行公司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4:01:49 416 人看过

通过清算程序,注销公司登记,是公司退出市场的主要渠道,也是股东退出变现的重要方式。若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侵害了债权人利益,股东应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另外,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应当对债权人全部债权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办理注销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办理注销需要的手续有:

1、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2、以清算财产支付各种税、费、债;

3、制定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办理注销登记、注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法律是怎样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

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规定: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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