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劳资矛盾,无法形成良性稳定双赢的劳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9:12:53 275 人看过

因为在试用期权益受到侵犯后,从一开始便树立了对资方的不满,打击了他们职业的信心,严重挫伤其创造的积极性。

因此会发生劳动者流失问题,表面看来,单个或者部分人才的流失不足以影响和撼动一个单位的人才走势,但因此产生的负面效应和对劳动者本人以及其他劳动者的心理打击是沉痛和久远的,无形中减弱了用人单位的发展活力。加上劳动合同期限流行短期化,劳方和资方的利益结合越发脆弱,劳资关系失衡状况将更趋严重。

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类型?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二、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三)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

(四)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五)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六)可能导致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七)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事实上,在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是可以随时随地就辞职的,但是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这件事情也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到员工离职都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了,这时候就不能再索要赔偿了,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有哪些?
    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有:1、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2、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3、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只要有事实劳动关
    2023-03-31
    467人看过
  • 劳资矛盾:公司与员工的纠纷
    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先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在日常物业管理的秩序和活动中,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事实上是很常见的,解决和处理纠纷的途径和手段也比较多。业主要注意和物业公司签署有效
    2023-07-02
    467人看过
  • 工资协商,劳资能双赢
    近日,辽宁首个市级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沈阳签订。从此,沈阳餐饮行业的职工工资,不再老板单方说了算,职工也有了共决权。年度职工各岗位工资增长将不低于10%,最低工资、休假、工龄津贴等各项权利也有了保障。目前,沈阳市集体合同覆盖面已达96.5%。据调查,签集体合同的职工工资比没签集体合同的高出25%。2011年,沈阳一线职工工资的年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4.1%,首次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职工:老板不能随意扣工资了在饭店当服务员,劳累辛苦不说,工作环境也不好。几乎每天都加班,一天要工作十三四个小时。沈阳某酒店员工方媛对记者说道。沈阳市服务业工会曾对全市2000户餐饮企业5000名职工的劳动关系状况展开调查。调研发现,沈阳有2.1万户餐饮企业,从业人员20万左右,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人员流动性大,社会保障覆盖率低等问题。职工普遍每日劳动时间在10小时以上,超过90%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多数
    2023-06-09
    467人看过
  • 劳资矛盾成为审判难点有关专家提出完善劳动立法建议
    日前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中了解到,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劳资矛盾不仅成为我国社会矛盾的焦点,也成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尤其是2000年至2005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广东省东莞市2004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是1995年的50倍,成为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最快的地区。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近两年劳动争议案件除数量呈上升趋势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也大幅攀升。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从1998年到2004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也超过10倍。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的特点和出现的新情况,为保障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适用和贯彻执行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从程序和实体方面就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及时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审
    2023-06-28
    459人看过
  • 劳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劳资关系处理办法是怎样
    劳资关系,就是劳方和资方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社会学上的概念,比如缓和劳资关系等等。不是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法学上的概念,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照劳动法律建立的以提供劳动和给付报酬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双方最基本的区别就是法律保护上的不同,劳动关系有法律保护,劳资关系只属于一种关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与劳动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一切私营工商企业。第三条私营企业主(以下简称资方)与被佣用之工人职员店员学徒及杂务人员(以下简称劳方)之间的关系,凡属本办法未规定者,得由劳资双方协议,签定集体合同或劳动契约规定之。但集体合同或劳动契约不得与本办法之内容相抵触。第四条劳方有参加工会及一切政治及社会活动之自由与权利,资方不得限制。劳方有受雇解约之自由,资方不得强迫劳方受雇。劳方如中途辞职,在集体合同
    2023-06-23
    301人看过
  • 物业管理资质划分引出新矛盾
    业内认为,这一新政策会造成物业项目与物管企业之间的供求不对等相对今年上半年出台的其他房地产政策法规,物业管理的法规更多的是从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的角度制定的。新《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对北京混乱的物业管理市场无疑是一记重拳,市场也比较认可。但就其成效而言,业内普遍认为目前尚不明显。不仅如此,还引发了一些新问题,但同时也促进了整个市场优胜劣汰局面的形成。新政对低资质企业的约束力不够许多物管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出台后,对目前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不大,业内反应平淡。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南宇认为,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物管企业只能接管与其管理资质相符的物管项目(一级资质企业在接管项目的面积上没有限制,二级资质企业可接管3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三级资质企业只能接管20万平方米的项目)。受该政策影响较大的应该是由
    2023-06-08
    481人看过
  • 离职后工资矛盾
    离职后对工资有异议,劳动者可以个人或者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要在离职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职后的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离职后,工资一般是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发放的,离职工资的数额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法结合劳动者的实际用工计算,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就工资福利约定清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
    2023-07-03
    155人看过
  • 解决劳动矛盾的程序
    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一)事前双方协商。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委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二)调解步骤: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制度,是指
    2023-07-06
    279人看过
  • 公积金的双重矛盾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难,贷款排队时间长,成为很多购房族的“心头病”。如何突破资金瓶颈?日前消息传来,住建部目前正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讨、研究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关问题,旨在解决公积金的资金难题。此前,住建部副部长王-宁也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是下一步工作重点。而在一些地方,资产证券化的成果已初现端倪。公积金的双重矛盾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呈现出缴存额稳步上升、提取额大幅攀升、个贷额显著提升、结余资金持续下降这“三升一降”的势头。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新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585亿元,比去年全年发放额还多991亿元;个贷率从68.9%提高到76.1%;结余资金从1.1万亿元减少到9600亿元。然而,王-宁也指出,当前结余资金总量大和部分城市流动性紧张的矛盾并存,住房公积金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必须勇挑重任,争取更
    2023-05-04
    416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2023-04-12
    390人看过
  • 我国农村土地关系矛盾
    一是体现在城市化占用农村土地,及对于农民的补偿机制方面。之所以不用补偿金额,我们觉得首先还是要理清机制设计的理念。特别要注意中国已经取得实践效果的城市占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机制和补偿理念的设计。从征地引出的矛盾来看,现实中征收集体土地,并未区分公益性还是经营性建设用地,这是征地范围难以缩小的重要原因;未充分考虑土地转性后的增值收益,对农民的征地补偿不到位,是被征地者与地方政府、开发商产生矛盾冲突的重要原因;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缺乏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地方政府的文件层级低,政策前后不衔接,是拆迁难以及恶性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各地普遍存在征地公告不到位、不认真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征地中缺少话语权。现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按土地农作物年产值的一定倍数确定的,没有体现出土地所承载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也没有反映出不同土地区位条件、人均耕地数量、区域经济发展和
    2023-05-05
    445人看过
  • 规定劳动与义务劳动自相矛盾
    建立义务劳动制度是好事,但是通过发文件规定义务劳动制度,这样的义务劳动制度就有必要啰嗦上几句。首先,政府通过下发红头文件方式规定义务劳动不可取,不应该。义务劳动顾名思义是公民不计定额,不要报酬,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为他人劳动或服务。换言之,义务劳动对于公民来说,想干就干,不想干也没关系,任何人无权追究任何责任。但是,规定机关干部和职工义务劳动,而且还必须奉献半个小时,违背了义务劳动的宗旨。可以说,文件的义务劳动,表面上是义务劳动,实际上是强制劳动,法定劳动,至少对于机关干部和职工来说是这样。其次,规定机关干部和职工义务劳动半个小时,市民义务劳动一个小时,这样的义务劳动时间模式实际上起到的是负面作用。俗话说党员干部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义务劳动上应该带头干,干的时间比普通老百姓要长,只要这样才能带动广大市民参与到义务劳动中去。如果党员干部义务劳动时间比普通市民还短,不但激不起广大市民的义务劳动
    2023-06-06
    150人看过
  • 国家是否应该为解决劳资矛盾负责?
    有。《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广泛调查研究、反复推敲论证、深入研讨修改的基础上,针对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布的一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司法解释。国家主要矛盾四次变化1、1842年鸦片战争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之间、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2、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农业国与先进的工业国之间、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3、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4、2017年十九大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3-07-06
    149人看过
  • 公司增资矛盾的阐明
    公司增资纠纷是指增资引起的民事纠纷。公司增资纠纷不同于新资本认购纠纷,新资本认购纠纷主要发生在新投资者与公司、原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增资纠纷主要是公司增资过程中增资引起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依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有关规定认缴新资本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份的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司增资纠纷提起的诉讼谁有管辖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因增加注册资本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
    2023-07-05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稳定劳动关系指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稳定劳动关系的举措很多,你需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状况,遵纪守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充分发挥单位工会的作用,从人心上稳住员工。
    • 企业开除员工后如何处理员工群体性劳资矛盾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开除员工后,如何处理企业群体性劳资矛盾? 1、首先要科学管理,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劳资关系和谐健康和谐、良性发展,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建立一套既具有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又具有有效纠纷预防疏导、调处机制,则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2、强化企业调解,促进企业调解组织的作用。企业调解是化解劳资矛盾、预防劳资纠纷、解决劳资矛盾深层次问题的有效途径。企业的有效调解将使企业始终处于
    • 形成雇佣关系拖欠工资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产生报酬纠纷,你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如果向劳动部门要求解决肯定不会受理的;一般处理依据是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
    • 劳资关系是哪些意思?劳资关系有哪几种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劳资关系表现为受雇者与雇主间的冲突与合作,其进一步深入的内涵还包括雇用关系中为了价格与权力相争的理论、技术和制度。它不仅涉及工人、工会组织与雇主,也同政府和各类公众直接或间接相关联。 (1)国营与集体企业。这类企业的机构有管理部门、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厂长都是国家的雇员,因此与工人享有同等的参加工会的权利。 (2)私营企业。在这里,雇员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全靠合同来维系。工会
    • 形成劳动关系工资最低是多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0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