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受理条件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00:52 466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受理条件什么

1、申请内容属于本机关法定管辖范围。

2、提交材料办理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

3、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费用

1、房产登记费:住宅、车库:80元/套,非住宅550元/幢(层、套、间);

2、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土地交易费:非住宅1.25元/平方米(按土地面积);

4、如符合相关减免政策,按规定执行;

5、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允许减免依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3、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流程

1、受理:0工作日;符合办理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的,窗口人员即时受理,办理完成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符合办理条件、但提交材料不全的,窗口人员明确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充完整后受理。

2、审核:2工作日;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审批决定,记载入簿。

3、缮证:1工作日;制作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4、结果送达:0工作日;EMS寄递或当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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