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有哪些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18:50:35 361 人看过

《公司法》的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相互独立的人格,这个制度是个别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

一、设立公司缺陷包括哪些情形

设立公司缺陷的情形有:

1、主观缺陷,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自身的原因或意思表示存在缺陷;

2、客观缺陷,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或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

公司设立缺陷的核心问题是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设立的缺陷直接导致公司拟人格的缺陷。表现在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甚至权利能力的缺陷上。

二、公司借款法人能否承担

公司借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但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的,股东滥用公司职权,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应当与公司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分别如下:

1、公司的独立人格,即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的有限责任,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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